台中國家歌劇院傳弊案?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12)日上午指控表示,耗資1300萬的國家歌劇院設計案是幽靈標,92年7月2日決標,卻在一年半後的94年1月11日才公告,有違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台中市長胡志強則回應說,綠營若認為有弊端,可送檢調處理。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經過五場「Discovery探索台中」之旅後發現弊案,今(12)早在蘇嘉全競選總幹事林佳龍、多名市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發「台中國家歌劇院弊案」。
謝長廷表示,大都會歌劇院前身是台中國家歌劇院,市政府於民國92年7月2日決標辦理「台中國家歌劇院初步設計」案,卻遲至94年1月11日才公告,相隔一年半,根本是幽靈標。他說,這個標案違反採購法,沒有主(會)計和政風人員監辦,是圖利他人,並要胡志強市長拿出證據。
謝長廷強調,現已更名為「大都會歌劇院」的「國家歌劇院」弊案有四大關鍵,首先是胡志強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3條,決標議價沒有主(會)計和有關人員監辦;其次,胡志強不理主計及法制局反對,市長很憤怒,主計人員甚至因此離開市政府;第三點,胡志強不理審計單位的審核意見;最後,胡志強也不理會文建會應辦理國際競圖的指示,硬要圖利他人。
謝長廷表示,大家認為的(大都會)歌劇院是伊東豐雄所設計,但其前身是尚‧努維勒設計的(國家)歌劇院;尚‧努維勒的設計是鋼琴樣式,與伊東豐雄洞穴式的風洞完全不同,尚‧努維勒怎麼會是伊東豐雄的初步設計?
謝長廷質疑說,「台中國家歌劇院初步設計案」並不存在,是市政府的「幽靈案」,卻花費1300多萬元經費,顯然有問題。
針對蘇嘉全陣營的指控,台中市長胡志強回應說,不會配合競選對手炒選舉口水,也不回應選舉口水;如果有人認為市府有弊端,可直接送檢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