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今(14)日下午召開委員會議,決議將不分區立委許舒博予以撤銷黨籍處分,遺缺將由李全教接任。

許舒博才當7個月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因為中藥商行賄案,於85年間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案,經台北地方法院98年1月23日一審判決無罪,99年9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大逆轉,撤銷原判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

國民黨今天依據黨章第35條第3項之規定,黨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法院第二審判決有罪者,應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之處分。許舒博遺缺將由李全教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