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法官陳思帆昨天將李明璁「野草莓」集遊法案送交釋憲,民進黨立院黨團今(10)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呼籲,行政院應該直接廢止違憲、箝制人民自由權利的「集會遊行法」,並肯定承審法官的用心與良知。

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參於2008年抗議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警方執法過當的「野草莓」靜坐活動,遭檢察官依違反集遊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原定昨天宣判,但陳思帆認為,集遊法有歧視特定言論疑慮,也可能違反保障人權的兩國際人權公約,於是昨天當庭裁定暫停審理,將全案聲請大法官解釋。

陳思帆法官昨天表示,現在的集遊法,不僅有違憲之虞,也有許多不當之處,希望透過大法官解釋來釐清。此外,依現行集遊法第4條及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及台獨等分裂國土言論,也不能在總統府、五院、法院及總統官邸周邊集遊,陳思帆認為這也有違憲之虞,雖與本案無關,但一併聲請解釋。

民進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儘速廢止違憲的集遊法。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面對這個事件,民進黨團有兩個心情,一是肯定年輕法官陳思帆的用心與良知,二則是認為,總統馬英九跟國民黨籍立委應該要向社會道歉,因為國民黨修出來的集遊法,連法官都不敢用。

立委翁金珠表示,陳思帆在這次審理中,把該案提昇到憲法層次,對社會是很好的省思,也值得肯定。立委葉宜津則說,集會遊行是民主國家是否落實主權在民的指標,希望藉此讓大法官真正冷靜地思考一下。

立委陳亭妃指出,總統馬英九競選時說要把街頭還給人民,但上任後卻推動警察國家,已經對人民造成傷害。她呼籲,政治力不要介入釋憲案,不要對大法官施壓,而該黨認為,最根本的作法就是廢止集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