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前法官羅紀雄遭判刑定讞後,媒體報導,他2日擺脫檢調人員監控落跑。台北地檢署今天說,他上午主動到北檢說明,近來因病就醫,並有私事待處理,並沒脫離監控。

羅紀雄民國83年間擔任高院法官時,被控收受涉及毒品案的葉隆財新台幣 100萬元款項,改判葉隆財無罪定讞而遭起訴。

羅紀雄案件纏訟15年餘,最高法院7度發回更審,8月26日駁回羅紀雄上訴,以貪汙罪判處羅紀雄11年、褫奪公權7年定讞。

台北地檢署為避免羅紀雄在發監執行前落跑,8月27日指示台北市調處全天候監控羅紀雄。但聯合報今報導,羅紀雄在2日擺脫檢調人員監控,下落不明。

檢方人士上午指出,羅紀雄應只是不滿監控行動過於緊密,認為隱私遭侵犯,才以「落跑行動」表達不滿;但羅紀雄確實有受監控必要。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王文德下午澄清,羅紀雄上午已主動連繫北檢檢察官,並到北檢說明,指近日因身體狀況不好,到醫院就醫,並有諸多私事待處理,沒脫離監控。羅紀雄並對媒體相關報導感到憤怒。

王文德指出,羅紀雄因發監執行日期未到,檢方因而在訊問後將他飭回,並諭知羅紀雄應在發監日期準時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