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與資方打官司,常因聘不起律師敗訴,勞委會自去年2月推出「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開辦以來到今年6月,共16個月,扶助3,748位勞工進行訴訟,估計可替這些勞工爭取到新台幣2億6千多萬元。

勞委會今(3)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開辦成效。

主委王如玄表示,在「勞扶專案」實施前,勞委會輔導的勞資訴訟案件每月約8件,實施後增加到每月234件,較以往大幅成長29倍,目前已有1,421位勞工訴訟官司已結案,其中83%案件之裁判結果對勞工有利,這些勞工包括發生職災、拿不到資遣費、違法解僱及未給付退休金等。

出席記者會的許姓女性勞工表示,她原本在1家工廠擔任會計職務達32年,期間公司雖曾轉換經營者,但她持續受僱;不過,公司為規避給付退休金,以暫時歇業為由將她資遣,並自公司轉換經營人時間起算,只願給她21個月資遣費。

許女士說,她原先以為雇主違反勞基法第20條規定明顯,只委請律師寫訴訟狀,結果敗訴。之後到勞委會尋求幫助,才得知勞扶專案並申請律師協助,獲得勝訴,雇主需再支付她24個月退休金。

另一位沈姓小姐表示,公司違法資遣,讓她丟了工作,官司一打就是8年,還好有勞委會的協助,減輕經濟上的負擔。

法扶會台北分會陳金泉律師表示,勞工遭受雇主違法侵害權益時,可以先收集證據並向勞委會或法扶會詢問,瞭解相關法律規定,並積極與雇主協商,仍無法改變時,再向法扶基金會提出申請,千萬不要慌張。

陳金泉表示,勞資訴訟中,勞方通常處於極弱勢一方,主要原因要是自掏腰包打官司;與資方通常已聘有法務人員、律師準備隨時打官司,經費由公司、股東支付,處於不對等狀態。

王如玄表示,未來,勞委會仍將持續推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只要是雇主違法解僱、資遣、勞保未投保或以多報少、職業災害未依法補償或賠償及工會幹部遭不當解僱時,請撥全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線電話(02)6632- 8282向法扶基金會提出免費律師申請,提供法律諮詢、撰狀,甚至陪勞工朋友上法院打官司,以期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