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視代理董事長陳勝福秘密召開第4屆第2次董事會議乙事,公視監事會於今(30)日發表聲明,除決議當天所有決議皆無效外,也將對陳勝福提告。

公視監事會發表聲明指出,陳勝福在未釐清其代理董事長資格的爭議前,又違反公共電視法和公視基金會董事會議事規則之相關規定,違法秘密召集董事會議。

聲明指出,「 除僅選擇性通知部份董事外,且未通知監事列席,逃避監事會之監督,並對監事會依職權制止其違法行為,置若罔聞。監事會認為,陳董事本人和執行秘書除無故缺席監事會議外,並拒絕提供其非法召開董事會議之相關文件,破壞體制,黑箱作業,莫此為甚。

監事會表示,99年8月28日第四屆第二次董事會議之所有決議皆無效,並且將對已涉及刑事罪嫌的陳勝福董事等人,由監事依職權檢具相關事證,於近日向檢調機關,提出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