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內政部昨(25)日表示,9月將在離島3縣3鄉及原住民鄉鎮先行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計畫」,明年再擴及一般地區,但增訂家戶年收入新台幣110萬元以上的排富條款。

教育部長吳清基與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昨天下午在教育部召開記者會宣布「5歲幼兒免學費計畫」,吳清基表示,由於國家財政困窘,99學年起先在金門、連江、澎湖及蘭嶼、綠島、琉球等離島及原住民鄉鎮辦理,100學年再擴及一般地區,但增訂排富條款,估計因此受益5歲幼兒約占75%比率。

此外,就讀公立幼稚園者,家戶年收入50萬元以下,每人每年可獲得加額補助2萬元;70萬元以下者,加額補助1萬2000元。就讀私立幼稚園者,家戶收入30萬元以下者,加額補助3萬元;50萬元以下者,加額補助2萬元;70萬元以下者,加額補助1萬元。

自100學年起,5歲幼兒免費入學政策擴及一般地區,但是家戶年收入110萬元以上、利息年收入超過10萬元及名下有3處房地產以上且市值超過650萬元的家庭,不在計畫之列,但仍享有現行每年1萬元幼兒教育券補助。

教育部指出,公、私立幼稚園必須是教育部合作園所,入學的5歲幼兒才能獲得補助。而合作園所的硬體、師資都必須接受教育主管機關不定期訪視、輔導及參加研習活動,以提供入學的5歲幼兒優質及充足的教保服務。

教育部表示,全台幼稚園已有94.5%比率是教育部的合作園所,相關資訊可上教育部「幼教資訊網」查詢,未來會製作識別標示,讓家長可以就近擇優讓幼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