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舉發下,嘉義不肖業者已向檢調單位坦承販賣熊掌,「野生動物保育」議題再度受到重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認為,野生動物保育法己有16年未修正,為避免業者鑽漏洞,有修法的必要,並呼籲民眾對野生動物料理說「NO」。

朱增宏今(9)日在新頭殼「開放編輯室」節目中表示,雖然政府查緝非法飼養的飼主,卻鮮少要求遭到合法登記飼養的動物被合理對待。此外,根據野保法第31條規定,持有合法證照的業者,需要在3年內輔導轉業,卻未被落實,如「台灣蛇王」就是漏網之魚。

對於政府調查人工飼養野生動物的個體掌握度,朱增宏認為,稽查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沒有辨識的依據,因此無法確切掌握個體的生死、確認是否遭到不肖業者「調包」。

此外,部分野保法的罰則過輕,例如:非法繁殖野生動物只罰新台幣1萬到5萬元;飼養的野生動物死亡,卻只要繳交報告、照片,即可申辦新執照,繼續擁有飼養野生動物的權力。

事實上,根據野保法第38條規定,如飼養的野生動物死亡,必須透過獸醫師的解剖並出具解剖書,卻未徹底落實,以至於相關單位難以得知屍體是否遭到業者料理、轉賣、賺取暴利。

朱增宏建議,未來也許可嘗試植入晶片等方式加強野生動物掌握度。除此之外,台灣流浪動物問題日趨嚴重,因此他呼籲,飼主應對自己的寵物負起責任,勿因潮流而輕易飼養寵物,避免熱潮過後遭到棄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也將推行「動物福利法」取代「動物保護法」,加強並落實民眾的觀念。

台灣的旅遊文化非常強調「吃」,對於特殊的「山產」等更是不忌口,朱增宏認為,國人應該要破除野生動物料理的迷思。他認為,國人平時攝取的肉類與營養已經足夠,不需要再對「食補」存在著迷思。而食用保育類動物未必能達到坊間傳聞的功效,甚至可能因未通過衛生署的安全檢驗,反而吃出問題。

朱增宏認為,人工飼養野生動物不能與保育畫上等號,政府需要宣導野生動物應活在野外的觀念。此外,人民對於動物福利的概念也要有所提升。朱增宏認為,不管是野生動物還是一般類動物,每個個體都有他的福利與生存基本權利,因此應該用同理心來對待動物。如民眾發現不肖業者有違法的行徑,可上http://www.east.org.tw向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申訴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