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地區的高房價,尤以大台北地區為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共同發起人陳美玲認為,政府應提供大量平價的社會住宅給予經濟弱勢族群,藉此達到提昇弱勢族群居住品質,與平抑房價的功能。

以目前大台北的房價動輒上千萬來計算,陳美玲在「都市改革派」節目中指出,一個年輕人25歲就業,約要揹上42年的房貸直至67歲才能擁有一處房產,豪宅價格牽動一般住宅與出租市場,是經濟弱勢普遍遇到的現況,因此她認為政府應該積極在各地建立社會住宅。

陳美玲解釋社會住宅概念時提到,國外作法是以政府或民間團體主導,提供只租不賣的平價房屋給弱勢族群租用,並保障他們的租用資格不會輕易被市場機制淘汰,也就是因為付不起而被迫揹上長期的債務,或者四處尋覓新住居。

陳美玲指出,荷蘭約有50%的人民住在僅供出租的社會住宅,新加坡也有約85%的人民能利用低價的租屋政策,而台灣卻僅有3.5%的人民可以買到國民住宅。

對於輔助平民能購置房產的措施,陳美玲也批評不少平價房屋根本不平價,弱勢族群依舊享有不到好處。

針對主持人都市改革組織常務理事彭揚凱提問,如何避免社會住宅汙名化成「貧民窟」,陳美玲回應癥結點在於社會住宅的房屋量上,荷蘭約有一半的人民都住在社會住宅裡,根本沒有被特定孤立導致外界觀感不佳的問題,因此她呼籲立院趕快通過建立社會住宅法源「住宅法」,從根本下手抑制高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