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新屋收容所是少見由動保團體介入動物安樂死業務的團體,在收容所無法控管收容數量之下,動物的關係緊迫、互咬、餓死事件層出不窮,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團體執行長鄧巧玲認為,與其讓動物在福利不佳的收容所內生存,不如讓動物有尊嚴地死去。

外界質疑,身為一個動物保護團體,為何會贊成動物安樂死?鄧巧玲在newtalk「釐清爭議」指出新屋收容所聚集了八德、龜山等留置所的動物,在無法拒絕民眾或清潔隊捕捉或棄養的動物之下,儘管收容天數已可由7天延長至12天,但經費不足,無法提供動物良好的收容空間,只是增加收容所處理動物的壓力。

鄧巧玲指出,民國88年至98年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的安樂死數量合計65萬隻,安樂死率72.6%,撇除道德問題不談,收容所的末端數量控制的確是收容所與民眾都要正視的問題,而安樂死是減少收容所收容數量的其一手段。

鄧巧玲表示,進行安樂死過程時,動保團體能確定動物在人道的方式下死去;較親人的動物,志工會帶去郊區讓牠們走動,較兇的動物則是施打鎮定劑後,再以靜脈注射減少死亡痛苦。

不只是末端減量,鄧巧玲提到整個繁殖買賣業者都應納入源頭數量控管體系內。她認為桃園縣是動物繁殖買賣業者最多的地方,如果該方過度繁殖動物,加上民眾無法肩負扶養一生的責任,隨意棄養或半野放狀態都會增加街頭交配的機率,那麼動保團體努力加強絕育或以安樂死減少動物數量,都趕不上動物生育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