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進入朝野協商,不僅關係財團租稅減免,也攸關著人民土地如何被徵收。7日將有8個土地已被徵收自救會代表共同召開記者會,以切身經驗預告該條例通過後對人民土地的影響。學界及公民團體也痛斥,其中開發產業園區的規定,仍留有威權思維,根本是典型的「炒地皮條款」,應立即緩議。

藍綠陣營針對「產業創新條例」今(6)日上午在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不過針對租稅優惠雙方仍存在很大歧見,明天下午繼續協商。由於外界關注的焦點仍鎖定在租稅減免,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以及元貞法律事務所詹順貴律師兩人今天在newtalk「開放編輯室」中憂心指出,產創條例中第10章放寬各種產業園區設置,問題更大,一旦修法通過,只要地方政府舉得出名目,農民的土地更難獲得保障,這樣一來,台灣的財政紀律和國土規劃將陷入萬劫不復的割裂。

產創條例隱藏著兩大問題,詹順貴指出,除了根據草案第9章(行政院版第28條到第31條),也是目前外界最關心的,繼續對企業財團租稅減免辦法外;另一個更令人憂心的問題是,草案第10章(行政院版第33條、第36條、第41條),放寬各種產業園區的設置,不論公民營事業,都可以透過徵收土地(行政院版第36條、第41條、第42條),或將公有土地逕行讓售(行政院版第41條)。

「這是一個典型的炒地皮條款。」詹順貴說,去年起政府已經將非都市土地分區變更審議的權限,大幅下放給地方政府。影響所及包括中科三、四期、新竹竹南大埔地區等地區相繼傳出農民土地不當被徵收的重大爭議,但是沒看到政府有什麼積極的作為。他擔心產創條例將在政府與財團攜手下,強渡關山,呼籲政府應該立即踩煞車,避免珍貴國土淪為政商勾結犧牲品。

徐世榮也語重心長指出,在德國、日本或許多國家,徵收人民土地,都視為最後不得以手段,行政官員會為此感到羞恥。但是反觀台灣,國家機器徵收人民土地仍存在威權時代的思維,人民財產權被限縮,土地徵收太浮濫。

他認為,徵收人民土地,應該是符合公眾利益,而且是有必要性。目前許多科學園區仍有多處閒置土地沒有充份被利用,地方政府仍以刺激產業為由,強制徵收土地,地方政府擁有絕對的詮釋權,而一般民眾或農民,連參與討論的機會都沒有。產創條例第10章爭議太大,他希望朝野應慎思。(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