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動產交易價格不透明,經常讓一般買屋賣屋的民眾虧很大。國民黨籍立委鄭汝芬提案修法,強制不動產經紀業每月揭露成交價,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政府應建立房地產資訊系統,供民眾公開查詢。

高房價是10大民怨之首,現在一般人輕上班族,如果沒有父母親留下家產,想自己買屋,簡直是難如登天。鄭汝芬認為,這可能是因為價格不透明,導致成交價往往高出行情價,讓市井小民荷包大失血。她認為,唯有充分揭露價格資訊,才不會淪為業者操控市場獲取暴利的工具,這樣市場才可能健全發展。

世界先進國家都採交易價格強制登記制度,鄭汝芬強調,民眾本來就有知的權利,政府應提供合法管道,讓民眾可自由查閱所有不動產物件的交易價格與物件條件標示,例如詳細門牌、建物土地面積、屋齡、修繕狀況等。

這項修法是否可能導致房仲業者反彈?鄭汝芬援引法務部曾做出的解釋,只要不涉買賣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訊息的揭露,單獨揭露交易價格與房屋屬性內容,並非屬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限制範圍,強制業者登記交易價格沒有違法。

根據鄭汝芬提案新增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草案規定,「經紀業應將每月成交案件價格與內容等資料於次月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建立房地產資訊系統」;並修正相關罰則,違反上述規定處新台幣6 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