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二次協商31日在桃園鴻禧大溪別館登場,雙方就ECFA條文草案中20條的條文內容,近1/3部分達成共識。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與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今(1)日上午 8 點半將就其他內容再次進行協商與溝通。

據了解,今天上午8 點半的會議,雙方將繼續針對協議文本、早收清單及原產地規範3大議題再協商。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高孔廉希望雙方開誠佈公,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協議文本,亦即協商ECFA時,中國大陸會考慮到兩岸經濟規模的差距、經濟體的懸殊;兩岸已有不擴大大陸農產品、不開放陸勞來台、不涉及政治議題等共識。

黃志鵬則表示,這次協商還將啟動臨時原產地規範協商。在協商過程中,除了要求農產品開放、敏感性產業不要列在大陸的要價清單以外,也務必說服大陸同意不要求開放台灣敏感性產業。

不過,他也透露,早收清單已進入「討價還價」的階段,今天雙方將繼續針對協議文本、早收清單及原產地規範3大議題再協商。

昨天經過一整天的密集協商,傍晚,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高孔廉晚宴款待雙方協商工作人員,唐煒在宴席致詞時表示,兩岸協商ECFA過程中,說最多的話就是「知道了,明白了,帶回去研究、研究。」(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