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務院TVPA(人口販運保護法)報告指出,我國去(2009)年在人口販運問題被列為第二級國家。行政院長吳敦義今(25)日表示,由於人口販運嚴重戕害人權、影響社會治安,台灣被評為第二級,顯示還有努力改善空間。

內政部上午在行政院會中提出「防制人口販運工作報告」,美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評等分為第一級國家、第二級國家、第二級觀察名單、第三級國家。台灣自2007年起連續3年被列為第二級國家,與新加坡、日本同等級。

第2級國家是指「雖然未完全符合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法(TVPA)規範標準,但仍在各項措施上積極推動和改善」。

根據內政部報告,司法機關去年查緝人口販運88件,其中勞力剝削46件、性剝削42件。人口販運起訴118件、335人。

吳敦義聽取報告後表示,由於2006年我國被列入第二級觀察名單,行政院同年起陸續頒訂各項防制計畫,並制定人口販運防制法,積極防制查緝相關犯罪,加強保護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強化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檢討外勞政策,加強仲介管理,可說已有相當成效。

但由於去年仍被評為第二級,吳敦義要求內政部、勞委會等相關機關加強辦理防制工作,以保障人權,維護社會治安。(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