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事長改選風波持續升高。行政院新聞局今天批評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未經董事會決議,即利用基金會名義,代表公視聲請假處分,達到排除其他董事行使職權目的,已明顯違反公視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業務職權。

新聞局也表示,法院假處分裁定,非確認8位增聘董事資格無效,只是暫時凍結行使董事職權。這8位董事是依公共電視法規定程序聘任,董事資格在法院做成終局判決前,應屬有效。

原定今天(11日)改選公視董事長,卻因現任董事長鄭同僚8日晚間以監察院糾正公視新聘董事遴選過程未臻完善為由,對陳世敏等8位新聘董事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今天並獲得法院裁定成立。8明董事長不僅資格被凍結,也被要求不得對公視事務以董事身分發表意見。

新聞局說,政府每年至少捐贈新台幣9億元供公視基金會營運,法院假處分裁准公視基金會以200萬元提供擔保,讓8位董事暫不能行使董事職權,進而影響公視董事會業務正常運作、公視集團員工及廣大閱聽眾權益,「實非允洽」,新聞局感到強烈遺憾。

至於公視監事黃世鑫告發新聞局長蘇俊賓主動增加4位董事湊足召開臨時會議法定人數門檻,涉嫌偽造文書,新聞局對此表示,要求召開臨時董事會,是由相關董事依規定提出,與新聞局無關。

新聞局說,公視董事會內部爭議,應以理性方式協調討論。新聞局尊重公視營運自主精神,希望協助公視找到兩全的解決方案。(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