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今(11)日晚間召開的公視臨時董事會因法院通過假處分而停止,公視監事黃世鑫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新聞局長蘇俊賓及陳世敏等8名董事偽造文書等罪,新聞局長蘇俊賓回應,公視董事會爭議若擴大,不利員工和閱聽眾,盼董事會理性討論。

蘇俊賓強調,新聞局對歷屆董事會均依公視法規定程序辦理,絕對禁得起檢驗。公視董事會內部爭議,董事長和經營團隊理應協調整合,若擴大爭議與風波,不利公視員工和關心公視的閱聽眾。

他說,至於監察院糾正文要求修改公視法,新聞局也會著手進行相關修法程序。

監事黃世鑫提出的告發狀指出,公視董事會去(98)年因董事人數缺額超過1/3,報請行政院依法補聘,蘇俊賓在補聘8名董事遭監察院糾正,本應重新辦理補聘作業,卻讓有資格疑義的陳世敏等8名董事在去年12月2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

告發狀表示,陳世敏等8名董事在公視基金會董事長未辭職、未遭行政院解聘的情形下,一再違法提案重選董事長,並捏造事實行文新聞局,構成刑法背信罪。(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