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後,想看個電視休息一下,常常會被突然大聲的廣告給嚇到,搞得自己血壓升高。美國將通過法案,要求電視節目插播廣告時,音量不得超過該節目音量。

廣告主通常都希望廣告音量加大,以抓住觀眾的注意力。一位美國加州民主黨眾議員安娜.艾許(Anna Eshoo)發現,現在電視廣告越來越吵雜,已經超過廣告原本的效果。

該名議員擬定草案以減輕電視噪音,該法稱為《降低商業廣告音量法》(Commercial Advertisement Loudness Mitigation Act,簡稱CALM),要求電視節目插播廣告時,音量不得超過該節目音量。該法案美國聯邦眾議員上個月一致表決通過,目前已送到參議院等待表決。

電視廣告音量問題,觀眾一直飽受困擾。一位男子向CNN投訴,每次他轉開電視想看個電視節目,接下來就會被突然大聲的廣告干擾;另一位女子也投訴,她常常都要找遙控器上的靜音鍵。

眾議員安娜.艾許說,她已經快被信件給淹沒了。來自全國各地人民的電子郵件與電話,感謝她提出的法案。她說,要求電視台自主管理,五十年來不見效,應立法強迫業者遵守規定。

未來,廣告主與每個家戶有一年的時間安裝測量用的新設備,以調節與設定電視的音量,也可被應用在電視廣告上。( http://newtalk.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