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推出「動新聞」以動畫呈現性侵害、自殺等社會新聞,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市政府已經認定,內容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壹傳媒開出第一張罰單,將罰款50萬元。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若「動新聞」限制級內容並未分級,將依法罰鍰,還可勒令停業最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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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江宜樺則表示,為保護兒少身心健康,政府絕對依法開罰、毫不手軟,請業者自重。他指出,限制級動新聞若未分級,將違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定「網路內容分級辦法」規定,也就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規定,可依該法第58條處最高50萬元罰鍰,並可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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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部長進一步指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5條第12款規定,任何人如供應有關暴力、猥褻或色情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也可處罰最高3萬元罰鍰。

他說,內政部將通函各地方政府積極處理,若發現任何違法情事,即依規定辦理。

內政部兒童局表示,該局除積極推動兒童少年網路安全工作外,也提醒家長應開啟網路防護軟體,阻絕兒童少年接觸不良網際網路內容,並多關心家中兒童少年使用網路習慣,讓孩子在家中公共空間上網,注意孩子在網際網路所瀏覽的網站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