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日前偕嫩妻在百貨公司血拼,遭平面媒體跟拍曝光,引發社會議論;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有「孫道存條款」之稱的行政執行法「禁奢條款」,未來欠繳稅款達一定金額,若財產不足以清償,其生活又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時,行政執行機關可禁止其特定生活消費行為。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院會中也意有所指表示,社會大眾對某些人士欠繳鉅額稅款,仍享受奢華生活多所批評,主張政府應有更積極作為,促使這些人儘速履行義務,今天通過禁奢條款,就是以具體行動回應社會期待。

禁奢條款規定:行政執行機關若發現義務人財產不足清償,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者,可下達禁止命令,包括禁止購買、租賃或使用一定金額以上的商品或服務;禁止搭乘特定交通工具、禁止特定投資、禁止於特定高消費場所消費,禁止贈與或借貸他人一定金額以上財物,禁止每月生活費用超過一定金額。

法務部表示,若欠稅者無正當理由違反禁奢條款時,執行機關可命令清償適當金額或報告財產狀況,如仍不清償、不報告或虛偽報告時,可被視為故意不履行,行政執行處可依法限制住居、聲請法院裁定管收。

此外,條款規定,奢華生活不論是自身財產支應,或是第三者提供,均在禁止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