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籍立委林正二被控於2007年、第七屆立法委員競選期間宴請選民,並致贈夾克,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依違反選罷法,判決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地院發言人、庭長徐培元表示,林正二於立委選舉期間,涉嫌邀宴具有原住民身分的選民吃飯,其中選民在事後還得到林正二輔選幹部所發的夾克。

徐培元表示,林正二邀宴與餽贈選民夾克的行為,已經違反選罷法規定,有違送禮的對價關係,一審判決當選無效。

另外,林正二所涉及賄選案刑事部分,桃園地院在今年6月也依賄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目前全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