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評委員會今天有條件通過中科4 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保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環評制度已死」,將聯合地方居民向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提告。

環評委員會結束後,蠻野心足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隨即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環評委員會對於環保團體與地方漁民所提諸多疑慮均未處理;環團將採取各項法律行動,包括訴願、行政訴訟,及告發環評委員圖利等,目標是訴請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中科開發計畫。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已有判決指出,開發案如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行2 階環評。他說,環評委員會今天通過中科4 期二林園區開發案,未進入2 階環評,是圖利開發單位。

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杜文苓說,中科管理局聲稱會以歐盟的REACH 法規(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要求廠商管理化學品,但她質疑此制度效果,「要台灣廠商遵守外國法令」並不可行。

經過12次會議審查,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有條件通過中科4 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保署強調,開發單位若欲採海洋放流管排放或其他方案處理廢水,需先通過環境影響差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