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直轄市升格,今(17)日行政院會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除訂出未來直轄市議員席次標準外,今年年底選上的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及明年選出的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的任期都將延長與明年底選出的直轄市長、議員相同,修正草案經立院通過後,未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可望精簡為每4年1次。

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右圖,黃揚明攝影)指出,未來北縣改制為新北市後,議員席次為66席,較原席次增加1席,其中區域62席、山地原住民1席、平地原住民3席;台中縣市合併後,議員席次為63席,較原席次103席減少40席,包括區域61席、山地、平地原住民各1席。

台南縣市合併後,議員席次為57席,較現行91席次減少34席,其中區域55席、山地、平地原住民各1席;高雄縣市合併後,議員席次為66席,較現行98席減少32席,包括區域62席、山地原住民3席、平地原住民1席。

至於並未改制的台北市,由於修法後也一體適用,明年市議員選舉,席次也將由現行52席增加為63席,包括區域61席、山地、平地各1席。換句話說,明年共將減少94議員席次,超過2成3的現任議員將面臨失業危機。

任期部分,下屆民選地方公職人員任期屆滿日都將比照下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日,也就是103年12月25日,年底選出的縣市長任期將延長1年5天;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任期延長9月24天;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延長4月25天;只有台北市里長因上屆延選,任期反而因此縮短22天。

由於縣市合併升格後,未來區長將採官派、鄉鎮市民代表將失業,引發現任地方人士反彈,蘇俊賓指出此次修法也規定新任直轄市長得派任原施政績優的鄉鎮市長為區長;此外,原鄉鎮市民代表,也可被聘任為無給職的區政諮詢委員。此外未來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人,可增設1位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