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重大行政調查,都不只是為了釐清個案事實,更是在檢驗政府如何面對權力失衡、如何承擔政治責任,以及是否願意從制度中學習。行政院公布顏慧欣案調查報告後,社會真正關心的,其實不只是哪些事實獲得認定、哪些未獲認定,而是調查結束之後,政府究竟準備改變什麼。

調查報告認定部分職場霸凌行為成立,另有部分事項因證據未達認定門檻而未予採認。這樣的結果,符合行政調查的制度特性。行政調查不同於司法審判,其目的在於釐清行政責任,並受限於證據取得、程序規範與舉證能力,因此,「未能認定」並不等同於「從未發生」,更不能因此否定事件所暴露出的制度問題。

然而,真正令人遺憾的是,事件中的顏慧欣已無法親自回應所有調查內容。她曾承受高度工作壓力,也有健康因素,外界自然會思考:長期的組織管理方式是否加劇其身心負荷?這個問題,也許永遠無法得到完整答案;但正因如此,更提醒我們,改革不能只停留於個案責任,而應回頭檢視整個公務體系是否存在結構性的管理風險。

一份調查報告真正的重要性,不只是確認誰對誰錯,而是決定組織是否願意承認制度存在問題。如果所有焦點都放在否認、辯解或質疑程序,而沒有進一步檢討領導文化與管理方式,再完整的調查,也難以轉化為真正的制度改革。這正涉及民主治理中極為重要的概念—責任政治。

責任政治的精神,不只是追究法律責任,而是要求掌握公共權力者,在制度出現重大失靈時,願意主動承擔政治責任與管理責任。民主政府的正當性,不僅來自依法行政,更來自願意接受監督、承認錯誤,並以制度改革回應社會期待。因此,社會真正期待的,並非每一次事件都有人必須下台,而是主管是否願意正視問題、檢討決策、改善制度。如果調查結果只是成為彼此攻防的工具,而非改革的起點,人民最終失去的,不只是對個案的信任,更是對整個行政體系的信任。

從公共行政的角度來看,職場霸凌從來不是單一個人的道德問題,而是組織文化的治理問題。當權力缺乏適當制衡、主管缺乏管理能力、基層人員不敢提出異議,霸凌便容易從個別事件演變為制度風險。

近年公共管理研究愈來愈重視「心理安全」的概念。所謂心理安全,並非要求組織沒有衝突,而是讓成員能夠安心表達意見、反映問題,而不必擔心遭受報復或排擠。研究顯示,具備高度心理安全的組織,更容易及早發現問題、降低管理風險,也更能提升整體治理品質。反之,如果第一線公務人員擔心提出申訴會影響考績、升遷或工作關係,再完善的申訴制度,都可能流於形式。制度真正需要建立的,不只是申訴程序,而是讓基層相信制度值得信任的組織文化。

同樣重要的是,政府是否具備「組織學習」的能力。公共行政學者指出,一個成熟的組織,不會因為沒有犯錯而卓越,而是因為能夠從錯誤中持續修正制度。若每一次重大事件都僅止於追究個人責任,而未能檢討制度設計、管理流程與組織文化,類似事件便可能在不同機關一再重演。

這也是近年許多民主國家逐步強化吹哨者保護、獨立申訴機制、主管管理訓練及外部監督制度的重要原因。治理改革的目的,不是製造更多責任人,而是降低制度再次失靈的可能。

因此,顏慧欣案真正值得留下的,不應只是一次行政調查,而是一場對整個公務治理文化的反思。政府需要重新檢視主管遴選與培訓制度、強化跨機關獨立調查機制、建立更具信任基礎的申訴程序,同時透過持續性的組織學習,改善公務體系的管理文化。

一份調查報告可以結束一個案件,卻不能結束政府對人民的責任。真正成熟的治理,不是避免所有錯誤,而是在錯誤發生後,願意讓制度比昨天更透明、更負責、更值得信任。如果顏慧欣案最終只留下個別人事處分,而沒有促成公務文化與責任制度的改革,那麼真正被錯過的,不只是一次改革契機,更是人民對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

民主政府真正需要回答的,不只是「誰應負責」,更是「如何讓下一位公務人員,不必再承受相同的處境」。當責任政治成為組織文化的一部分,調查才不只是案件的終點,而會成為制度進步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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