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院日前終於讓僵持已久的 11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步入實質審查階段。回顧這段歷程,行政院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送交預算案至立法院起,朝野歷經了長達近 230 天的政治對峙,直到今年 4 月中旬才達成共識,並於 4 月 21 日正式付委。隨著預算付委,立法院各委員會已於 4 月 22 日至 5 月 14 日期間密集完成公務預算之實質審查,並預計於 5 月 21 日由財政委員會處理審查總報告,整體預算案有機會於 6 月中旬前完成三讀。表面上看來這只是一次遲來的程序啟動,但背後橫跨三個季度的拉鋸,已讓年度治理節奏出現明顯斷裂,更對我國的民主效能敲響了警鐘。
這場長期的制度延宕並非單一事件,而是行政與立法權在多項關鍵政策上的實力對決。本年度總預算案卡關的核心癥結,主要聚焦於立法院先前通過的「志願役軍人加薪(普加3萬)」遭行政院因衡平性與違憲疑慮而暫緩編列,以及在野黨團要求全面「提高警消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等軍警消權益爭議。至於前一年度曾引發朝野強烈攻防的「原住民禁伐補償」問題,在先前確立以追加預算處理後,已非本次卡關的主戰場。直到今年 4 月 15 日,在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朝野黨團協商下,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共識,行政院允諾於付委半年內提出相關修法與保障方案,總預算案才迎來解套曙光。
預算案應該在年度開始之前通過,去年八月提出,光是付委就延宕了兩百多天,壓縮的實際審查的時間。立法院各委員會只好密集開會完成公務預算,熟悉立法院運作的人一定知道,這樣的預算實際審查品質不會好,也發揮不了立法院監督的職能。雖然整體預算案有機會於 6 月中旬前完成三讀,這樣的時間壓縮安排,意味著本應在元旦即開始執行的年度計畫,在程序層面上已實質延後將近半年。
將這段長達近八個月的僵局放入國際政治視野中,其特殊性不言而喻。台灣目前的政治僵局在長度上已經可以與世界知名的政治僵局相提並論,列在國際排行榜之上。民主國家歷史上曾出現過幾次極端的政治停擺案例,例如比利時在 2010 至 2011 年間歷經 541 天的無政府狀態,西班牙在 2015 至 2016 年間也有長達 315 天的政權難產。雖然上述國際案例本質上屬於選後「組閣僵局」,與台灣在既有政府常態運作下發生的「立法預算卡關」屬性不同,但台灣此次延宕的時間跨度,在近年全球穩定運作的民主政體中已屬極其罕見的漫長紀錄。
這顯示出我國當前「朝小野大」的政治生態下,朝野協商機制在面對重大政策與財政分歧時,缺乏快速凝聚共識、跨越僵局的運作效率。比較重要的問題是,各國通常會有一個制度性的機制設定,在國家政府運作陷入僵局的時候能夠發揮作用,避免政府運作的停滯損害民主國家的公民利益。
若拿美國的情況來對比,其體制差異更為顯著。美國聯邦政府有一個運作,國會僵局不得超過35天,美國實行嚴格的預算權力限制,當年度預算或臨時撥款法案卡關時,聯邦政府便會面臨全面或部分停擺,公務員被迫無薪休假、公共服務中斷。這種立即且巨大的社會與政治壓力,逼得美國行政與立法體系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尋求妥協。
反觀台灣,因《預算法》第 54 條的「保護傘」設計,使政府在總預算未完成審議時,仍可依上年度執行數維持經常性基本支出與法定義務支出。這項制度安排確實在政治風暴中維持了社會基本運作的穩定性,降低了立即性衝擊,但卻也在無形中成為朝野的退路,抽離了預算審查應有的時效壓力與政治責任感,間接拉長了政治僵局的生命週期。
在當前的壓縮時程下,立法院從 4 月下旬付委到預計 6 月中旬完成三讀,整體實質審議的進度呈現高度緊繃狀態。在如此短的時間內集中審查龐大且繁複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高度考驗國會在專業審議品質與程序妥協之間的平衡能力。新興計畫如交通建設(如TPASS延續)、治水防災與科技發展等經費,雖然在朝野共識下先行放行或不予凍結,但大量公務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的審查品質一旦受到時間擠壓,長期的政策效果與財政紀律也可能隨之打折。預算僵局的情況必須要設法避免,最後一個設計一個機制性的協商方式,限期必須達成朝野共識,讓預算不延宕,政府運作不受影響,人民權利不受損害。
當一個年度總預算必須延宕超過 230 天才進入實質審查,這已不再只是單一的朝野攻防事件,而是憲政與立法制度運作的結構性訊號。這段歷程雖然依靠《預算法》第 54 條避免了政府停擺,卻也赤裸裸地暴露出決策效率的延宕。這樣的延宕紀錄不具榮耀意義,反而是在提醒社會與政治領袖,必須重新思考如何在維持制度穩定的同時,優化朝野協商與決策效率。民主制度的優越性不應僅體現在程序的拉鋸與完整,更應展現在回應時代變局的治理效能與國家競爭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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