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新北市長侯友宜在擔任刑警期間,與楊日松博士聯手偵辦過許多重大命案,侯視楊為指導他辦案的重要前輩+專業法醫。

 

  楊日松博士(1927年-2011年)被譽為「台灣福爾摩斯」。他投身法醫工作長達62年,經手無數重大刑案與分屍案,並以其崇高的專業操守著稱。

 

  楊博士多次行動揭發軍警調掩蓋的真相,他曾多次在關鍵命案(如陸戰隊明德班謝昆倉案、陸軍二兵葉子賢案)中打破軍警官方「意外」或「自殺」的說法,憑藉解剖專業證實為「他殺」,替死者主持正義,大力打擊了當時體制內的為所欲為扯謊與濫權瀆職行為,楊博士不畏權勢維護台灣公民人權:他與死者打交道、為弱勢發聲的傳奇一生,成為台灣治安史與司法人權進步的重要象徵。

 

  「因果報應在特定時間、特定對象身上以極其精確且難以迴避的方式呈現。這反映了佛教中「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的核心規律。

 

  台灣警察多供奉關聖帝君,關公象徵忠義正氣,若害群之馬劣警惡警合理化藉勢藉端濫權,為所欲為濫查暴力侵害台灣公民,因私情私利缺德行惡違背正義被認為必失去守護神庇佑,受到懲戒!

 

  部分劣警惡警為私情私利,濫權瀆職暴力侵害台灣公民,有做承認負責。該改要改,而不是為所欲為,沒長大在比權力大小!業力(Karma)是是一種能量、一種自然法則,而非實體存在,因此無法用物質手段消滅,誠實說出自己所有不當心態和錯誤行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

  業報並非隨機發生,而是根據過去所造的「身、口、意」業力種子,在因緣成熟時精確對應到行為者身上。無論身處何地,只要果報成熟,「雖遠必相牽」,躲到深山或海中也難以逃脫。例如過去因嫉妒或「障他得利」而造下的惡業,可能導致現世財運出現黑洞或社會地位崩塌。特定的惡因(如隱形殺業、惱亂眾生)會精確感召短命或多病的果報。大環境的災難可能是眾人的「共業」;而個人的美醜、強弱則是不受他人干擾、精準回饋自身的「不共業」。

  被譽為「台灣福爾摩斯」的傳奇法醫楊日松博士,在其將近半世紀的鑑識生涯中,不僅以科學依據為無數死者平反冤屈,更曾多次以精準的驗屍報告,當頭棒喝那些為了搶功、瀆職濫權而「刑求逼供」的警察。

  在過去科學辦案尚未普及的年代,部分基層警員常靠毆打、威逼等不當手段讓嫌犯「認罪」。以下敘說楊日松博士以專業科學職能,行動警惕並教訓濫權瀆職惡警/劣警的最具代表性的真實故事。

  五股箱屍案:死人復活!狠狠打臉惡警「刑求搶功」

  這起民國65年(1976年)發生的「五股箱屍案」,是台灣警政史上極為著名的「烏龍刑求案」,也是楊日松堅持法醫科學專業、挫敗公權力濫權的經典之作。 警方在台北縣五股的涵洞內,發現一只裝有年輕女屍的行李箱。由於屍體高度腐爛、面目全非,警方在尚未確實核對死者身分的情況下,就急於破案搶功。台北縣警方鎖定了一名男子楊柄清,並對其展開嚴厲的刑求逼供。在無法承受的肉體痛苦下,楊男屈打成招,不僅寫下自白書,還被帶到現場「表演」如何行兇與棄屍,警方隨即風光宣布破案。

  負責驗屍的楊日松在審查解剖報告與楊男的供詞時,發現兩者存在極大矛盾(包含行兇刀傷、致死原因皆對不上)。楊日松堅持不肯草率背書,並直言:「這個嫌犯不是真兇,供詞是逼出來的!」隨後,刑事警察局重新介入調查死者身分,竟然發現原本被宣告「遭到楊男殺害」的女子林小美,根本還活得好好的!而這起「死人復活」的離奇反轉,揭穿了辦案惡警集體刑求的惡行。最後,涉案刑求的專案小組警員全部被依法起訴、吃上官司,當時台北縣(現為新北市)警局顏面盡失,成為警界瀆職濫權圖功的莫大教訓。

 

  江子翠分屍案:戳破偽造口供,嚴斥「科學不容捏造」

 

  民國66年(1977年)的「江子翠分屍案」轟動全台,但在破案前夕,同樣出現了辦案人員因承受巨大輿論壓力,試圖走捷徑、找替罪羔羊的瀆職濫權插曲。 當時警方打撈到被肢解的零碎屍塊,遲遲無法確認死者身分,案件陷入膠著。迫於上級限期破案的壓力,專案小組逮捕了一名具有偷竊或地痞背景的嫌疑人,並利用疲勞轟炸與暴力刑求,強迫他承認「人就是我殺的,也是我分屍的」。當警察興高采烈地拿著這份「認罪口供」要向楊日松博士邀功,並希望法醫室能配合修改驗屍細節時,遭到楊日松嚴厲拒絕。楊日松憑藉著從死者僅存的「44公分大腿骨」精準推算出受害者身高(160公分)、年齡以及死亡時間,並指出屍塊切口具有特定的專業手法(後證實真兇為惡狼林萬枝)。楊日松博士對著辦案人員怒斥,嫌犯的體型與智識根本不可能完成這種分屍手法,「法醫學是人權保障的醫學,不容許你們為了破案而冤枉好人!」

 

  楊日松博士拒絕為偽造的口供背書,強行擋下了這起可能造成的冤獄。他強硬的態度迫使警方向科學低頭,重新回歸正軌搜查,最終才順利逮捕真正的兇手林萬枝。

 

  面對2026年台灣警界部分濫權瀆職惡警/劣警,合理化各種暴力侵害台灣公民的社會亂象,楊日松博士早已對警界做出嚴厲批判,他除了在刑事案件中直接扮演「公權力煞車皮」之外,楊日松博士晚年在接受專訪時,也曾針對警界內部少數警察「涉及受賄、勾結黑道、甚至私吞毒品」等瀆職惡行發表過評論。他曾透露,過去某個涉嫌貪腐的特定警察單位,內部多名濫權員警在短時間內接連遭遇不幸,包括壯年暴斃、離奇車禍,或是罹患全身潰爛卻查不出病因的怪病。楊日松博士以此警戒後輩:「人在做,天在看,國家公權力是拿來保護人民的,絕非欺壓百姓的工具。」

 

  行文最後,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基督教聖經《羅馬書》12:19(及《申命記》32:35)提及「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佛家因果觀念「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楊博士一生以堅定的職責與客觀的科學數據,既幫死者洗冤,也成了那個威權時代裡,行動教訓警惕部分瀆職濫權惡警/劣警,台灣社會最正氣凜然的定海神針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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