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經營行動通訊,使用的是國家釋出的公共頻譜。頻譜不是單純商品,而是全民共有的公共資源。業者透過特許經營取得商業利益,也應承擔相應的公共責任。
目前部分重要服務專線仍存在收費差異,例如 165 反詐騙專線、1999 縣市民專線,常因使用者所屬電信公司不同,而出現免費或付費的落差。這種制度設計,表面上只是通話費問題,實際上卻牽涉公共安全與人民權益。
反詐騙、消費者保護、食安通報、地方民生服務,都不是一般商業客服。民眾撥打這些專線,往往是在遭遇危急、受害或需要即時協助時。當受害者在通話前猶豫那幾塊錢時,詐騙已經在繼續發生。即使每分鐘只是一元,也可能成為延誤求助的關鍵門檻。
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選擇問題。問題從來不在能不能,而在要不要。既然 110、119 等緊急專線可以做到全電信網免費,其他具高度公益性的服務專線,也沒有理由被排除在外。
政府應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出面,協調各部會、地方政府與電信業者,制定「重要公共服務專線免付費清單」。凡涉及反詐騙、緊急救助、食安、消保、社福、地方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都應納入免費範圍。
電信業者享有公共頻譜帶來的龐大商業利益,就不能只把頻譜視為賺錢工具。重要公共服務通話成本,應視為特許事業的社會責任,而不是轉嫁給民眾的小帳。
公共專線不該因你用哪一家電信公司而有差別待遇。全民共有的頻譜,不能只創造企業利潤,也必須回到全民安全。當公共資源被用來創造利潤,卻無法保障最基本的求助權利,那不是制度設計的缺陷,而是價值選擇的失敗。
重要專線全面免費,不是福利,而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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