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中某國小爆發駭人聽聞的教練性侵案,受害學童人數高達五十人,引發社會震怒。面對議會質疑市府處理失當、教育局包庇失職,市長雖強調已進行調查,卻稱「未發現延誤或疏失」,並將矛頭指向現行「良民證制度」存在缺陷,呼籲中央檢討。看著市府一邊宣稱重視校安,一邊卻對行政體系的遲鈍反應輕描淡寫,實在不敢苟同。

目前校園安全防護網顯然已出現了問題。涉案教練早在民國 101 年就有性犯罪前科,卻能進入校園任職多年,這絕非僅是「一張良民證」的問題,更是教育行政單位在審核機制上的疏失。即便良民證因緩刑期滿可能不記載前科,但教育部早已設有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為何市府教育局未能落實清查?更令人不解的是,教育局長早在去年就自請處分,市府卻拖延至今未果,這種「既不調查也不懲處」的消極態度,難道就是所謂的「沒有疏失」嗎?

政府若真心要保護學童,就不該在出事後將責任全推給法規不健全,而應先從內部行政課責開始。應立即建立校園外部專業督導機制,並強制要求校方定期針對體育教練、社團老師進行多方位的資歷複審,而非僅憑紙本證明。對於行政單位在通報與監督上的怠慢,更應落實政治責任的追究,而非以「行政調查未發現延誤」來堵住輿論之口。

在此呼籲台中市政府與教育局,應正視校園安全網的實質失靈,別讓「良民證」成為卸責的遮羞布,更別讓校園成為孩童痛苦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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