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導,因應國際能源價格波動,政府宣布自四月份起全面調漲電價,並強調針對民生用電已有配套緩衝。然而,這項政策在租屋市場中卻引發了不小的騷動,許多房東紛紛以此為由,宣布將夏季電費從每度 6 元調漲至 7 元甚至更高,導致廣大的租屋族成了這波漲價潮下的第一批犧牲者。看著主管機關樂觀地宣稱對民生影響輕微,身為外宿學生的我,實在不敢苟同。
目前內政部的租賃定型化契約雖規定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月最高級距」,但這反而給了房東調漲空間。即便台電只漲了 10%,許多房東卻是「直接漲到頂」。此外,多數租屋處缺乏獨立分戶電表,台電的緩衝配套(如節電獎勵或分段調漲)在合租屋中根本無法落實,因為總電表累計後的級距往往就是最高價。
政府若真心要落實居住正義,就不該只在數據上強調平均漲幅,而應更積極地強制要求出租房裝設分戶電表,或針對「分租套房」訂定更嚴格的電費轉嫁上限,而非放任市場「超額轉嫁」。
在此呼籲內政部與相關單位,應儘速修訂租賃規範,別讓電價調漲成為房東變相剝削租客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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