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日前表示,台灣自去年起已邁入「非核家園」,同時也強調將依據法制與民意,評估核電重啟的可能性。這樣的表述,使當前能源政策呈現出一種張力:一方面宣示既有方向,另一方面又為未來調整預留空間。
能源政策本可因應環境變化而調整,但關鍵在於是否具備清楚且一致的判準。當「非核」被視為既成事實,同時又啟動重啟評估,外界自然關注政策定位是否出現轉變,或僅停留在語意層次的調整。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民意」的理解上。在不同政策議題中,對多數決或社會共識的詮釋方式,往往呈現差異。當民意成為政策依據時,其定義與適用標準若缺乏一致性,將影響政策說服力,也容易引發社會疑慮。
近年政府提出「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作為核電政策的基本原則。然而,核廢料最終處置至今仍未有具體方案,社會對核能的看法亦存在分歧。在這樣的條件下,若先行推動重啟評估程序,勢必引發外界對原則落實程度的關注。
國際經驗同樣值得參考。歐洲在能源轉型過程中,確實曾將核能列為過渡性選項,但同時附帶嚴格條件,特別是在安全標準與核廢料處理能力方面。這顯示,核能政策並非單純的能源選擇,而是與制度能力與風險承擔密切相關。
回到台灣,核電是否應重啟,本就可以理性討論。但若一方面維持「非核家園」的政策標誌,另一方面又逐步推進重啟評估,可能影響政策方向的清晰度,並削弱社會對決策的一致性認知。
因此,關鍵不在於支持或反對核電,而在於是否願意清楚說明政策選擇。如果認為核電在未來具有必要性,就應提出完整規劃,包括安全標準、核廢處理與社會溝通機制,並接受檢驗;若仍以非核為長期方向,則應集中資源,加速替代能源與電網韌性的建構,而非維持模糊空間。
能源政策可以保有彈性,但不應失去誠信。對民主社會而言,比選擇哪一種能源更重要的,是政府是否願意對其決策負責,並提供一致且可檢驗的政策方向,而非同時停留在所有選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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