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北割頸案的塵埃落定,不僅僅是兩名少年「乾哥、乾妹」分別被判處12年與11年徒刑的終結,更是一場關於台灣司法信任度的崩盤。當最高法院於2026年2月駁回上訴定讞,法律程序宣告完成,但它所留下的制度漏洞,卻成了社會大眾無法抹滅的集體陰影。
一、 救濟失衡:法律扶助與民事賠償的諷刺
本案最令人心寒的並非刑期長短,而是受害者家屬在體制中遭遇的二度傷害。當加害者家屬以財產清空、無力償還為由,拒絕民事賠償時,國家制度卻顯得捉襟見肘:
法援的弔詭: 被害人家屬眼睜睜看著加害者利用法律扶助資源,聘請律師進行防禦,這在法治國家雖是人權保障,但在「拒絕賠償」的背景下,卻讓家屬感到納稅錢竟在保護剝奪他人生命的人。
善款的「武器化」: 社會大眾的愛心善款原本是為了接住破碎的家屬,但在法庭攻防中,加害者方若以此作為「家屬已有經濟支撐」或「損害減輕」的辯詞,無異於將社會的溫暖扭曲成加害者的擋箭牌。
二、 教育與矯正的失靈:教化可能性的迷思
法官在量刑時反覆提及的「可教化性」,在現實面前顯得無比蒼白。判決書背後的司法理想是:少年犯只是「走偏的孩子」,應給予回歸社會的機會。然而:
行為表現的打臉: 加害者在收容期間的囂張行徑(如鬧事、嘲諷言論),顯示現有的矯正教育機制,根本無法觸及特定高風險少年的暴戾核心。
刑期的廉價感: 12年的刑期,在現行假釋制度下,加害者出獄時或許不滿三十歲,仍有大半人生;但受害者楊同學的未來,卻早已永久停格。這種「生命不等價」的司法實踐,正不斷削弱法律對潛在犯罪的嚇阻力。
三、 制度性絕望:法治環境的社會契約危機
當女星郁方感嘆司法在「逼死受害者家屬」,這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對社會契約破裂的預警。法律之所以存在,是為了替代私刑報復,維持社會公義的底線。
資訊不對稱: 加害者家屬竟能透過管道試圖查閱被害家屬的不動產資訊,這種對被害者隱私的侵犯,顯現出制度保護的對象早已錯置。
信賴的瓦解: 如果法律只看得見加害者的「重生」,卻無視受害者的「永夜」,民眾將不再相信法律能主持公道,進而可能導致社會對法律規範的漠視。
不應只是定讞,而應是變革的祭壇
新北割頸案不該只是新聞版面上一則令人遺憾的往事。它揭示了《少年事件處理法》過時的思維:在重罪少年案件中,應引入更嚴格的刑事處分,而非一味套用「保護優於懲戒」的框架。
楊父那句「請法官帶回家親自管教」,是對司法菁英傲慢的最重一擊。如果制度無法保護善良的人,那這套制度就必須被推倒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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