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26,香港於大埔宏福苑發生大火,大火延燒五棟大廈,截至目前死亡人數已超過160人,傷亡人數震驚國際。在事件發生後,許多人開始轉發相關訊息,社群平台、新聞媒體每天都在更新著最新的受害者情況,平台上遍布著大火熊熊燃燒的畫面,在這樣的氣氛下,難免大家都沉溺在這樣悲傷、遺憾的氛圍中。同時,韓國重要的頒獎典禮MAMA正準備於香港體育館舉行,也是因為這一次的重大傷亡事件,有不少人對於即將在香港舉行的MAMA,threads、ig、dcard都有不少網友認為應該取消。

 

我並非香港人,也非該典禮的觀眾,但站在一個相對客觀的第三方立場,我的結論很明確:典禮不該取消。

 

這個觀點或許稍顯冷酷,但卻是我在經歷喪親之痛後的深切反思。近期,我陪伴一位親人走過生命最後的三個月,在醫院目睹其痛苦卻無能為力的心碎,至今還是歷歷在目。在確認親人離世當天,我也曾哭得撕心裂肺;然而弔詭的是,隔天我卻發現自己能笑了。這曾讓我陷入自我懷疑:我是不孝嗎?我沒有真心難過嗎?最後我得到的答案是:難過與快樂並非水火不容。我難過,但我也允許自己快樂。

 

回到 MAMA 事件,我們應該探究:集體哀悼的背後目的究竟是什麼?

 

部分人認為在重大傷亡事件之後,不應該再進行任何娛樂活動,某些家庭已經破碎,卻還有人在載歌載舞,這時有人會說,是不是沒有考慮到破碎家庭的心情?我想這背後的原因是來自於一種人類自身的集體性與同理心。

 

往往我們對於身邊正在經歷悲傷的人會報有包容之心,這是出自於一種人性的善舉,也因為如此,在這次的香港事件中,我同樣認為不應該因為香港事件而取消頒獎典禮,舉行默哀是為了表示對死者的尊重,有這樣的行為是出自於我們華人社會的一種默認規範「死者為大」。但是否要因為重大傷亡事件就取消表演舞台呢?我認為相較於典禮直接取消,應該是一些具有指示性的歌曲、表演應該取消、或被避開。

 

事實證明,許多表演舞台確實如此,例如i-dle的舞台,在表演時,成員盡量避開副歌中「good thing」這個名詞;今年爆紅的kpop電影中的虛擬男團/女團各自的合作舞台也被取消,而一些包含火焰舞台設計的歌曲也停演,以示對事件的悼哀。

 

若哀悼便能夠達到我們的目的,那麼為甚麼一定要壓抑快樂才行呢?

 

「死者為大」可以是尊重的框架,但不宜阻止人們在尊重的同時,也允許自己或社會繼續快樂,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我不尊重死者,抑或過度貶抑悲傷。但我想正是因為經歷著這種情緒,所以對我來說,其實悲傷或是難過,或是其他,都是一種情緒罷了,既然都是同一種東西,為什麼要雙標看待呢?為何我們賦予悲傷至高無上的道德正當性,卻將正向情緒視為對逝者的不敬?「死者為大」畢竟有其道理,但一直到現代社會,似乎有些悖其原意了。我們不應讓「共情」變成一種對生者的勒索,真正的尊重應是容納情緒的多樣性,讓社會在哀傷中仍保有復原的韌性。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