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民主國家裡,立法院負責立法、行政院負責執行,兩邊常常會有不同意見。這很正常,就像球場上選手互相拚勁一樣。但再激烈的比賽,也一定要有裁判。對國家來說,這個「裁判」就是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的工作,是確保所有政府機關都遵守憲法這本「最高規則」。如果立法院通過一條不公平的法律、行政院做出侵犯人民權利的決定,人民或機關就能向憲法法庭申訴,請它判斷誰違規。只要裁判在場,大家就會收斂,不敢亂來。

但現在,這個裁判卻「上不了場」。因新《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要有十位大法官才能開會,「十人評議、九人同意」之門檻,導致法庭無法進行違憲審查。這並非單純的人事空缺,而是攸關國家根本運作的憲政危機。這意味著所有待審的違憲、權限爭議與憲法救濟案件都將延宕,法院雖在,卻形同「沉睡中的憲政守門人」。結果就是—再明顯的不公平,也沒人能出面糾正。

這樣的情況最危險。立法院如果用多數暴力通過不合理的法律,行政院若濫用權力處理政治爭議,人民再怎麼不滿,也沒有最後的仲裁者。當憲法法庭沉默,權力就沒有人能制衡。

三位大法官最近聲明「大法官應忠於憲法、不得違法自我擴權」,表面上是守法宣示,實質上是制度警鐘。他們選擇以不違法開庭的方式,提醒行政與立法:若不補足人數、恢復法庭運作,憲政體制將陷入危險。這不是逃避責任,而是一種憲政保守的自制—寧可暫時沉默,也不以瑕疵程序破壞制度正當性。他們不能違法開庭,這其實是在提醒所有政治人物:你們再不補齊人數、讓法庭恢復運作,憲法就守不住了。

沒有憲法法庭,就像比賽沒有裁判;誰力氣大、誰聲音大,誰就贏。要守住人民的權利、讓政府不敢亂來,第一步就是讓憲法法庭重新站上場。只有裁判回來,遊戲才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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