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協商,而是霸凌!銀行與債務人的不平等對決」

銀行欺壓債務人!所謂協商,其實只是單方面的霸凌

在台灣的某個角落,一位普通的債務人,正經歷一場看似「協商」,實則「壓迫」的悲劇。正在閱讀文章的你是不是也曾獨自面對相同的場景、曾經一樣慘遭金融機構無情壓迫、無理對待卻又求助無門、縱然心有不甘最終卻只能被迫承受金融機構霸道專制且不合理之決定,內心的憤恨、委屈終究只能獨自承受….

2025年5月一位自苗栗公館北漂求職之男子面對多年累積的債務心想 : 「眼下生活雖然不好過但終歸是要面對的,如能夠順利協商未來也能夠去找有投勞健保的穩定工作」,因而男子雖生活狀況艱難,卻仍鼓起勇氣希望透過前置協商之程序與銀行溝通,找到一條能夠順利清償債務並重建經濟生活的路。豈料前方等待他的卻不是理解與援手,亦非合法且公平之協商,而是一場徹底的欺壓及不平等的霸凌。

男子因偶然間於網路上得知現行就負有金融機構債務的債務人有機會以前置協商程序處理金融機構積欠款項,原則上由債務人欠款金款金額最高之金融機構作為代表與債務人協商以分期方式清償全體金融機構無擔保欠款。聲請前男子詳細閱讀銀行公會公告之相關作業規定確認自身資格條件均符合聲請要件且對聲請流程部分大致明瞭後即依協商聲請所需文件逐一備妥後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聲請。

依聯合徵信中心資料所示男子所負債務以遠x商業銀行為其最大債權銀行,該銀行於接獲男子協商聲請後即去電去電告知男子因其繼承父親過世留下之土地,依其持分六分之一估算恐有資產大於負債問題,男子遂向最大債權銀行表示依財產資料所示其持有部分價值合計約1,384,477元,惟債款現欠總額約300多萬元,何來資產大於負債之說,銀行遂表示待其統整完各金融機構之數額後方為認定

嗣於8月最大債權來電告知經該行法務人員評估男子繼承坐落苗栗縣公館鄉公館段之土地及未辦保存登記之農舍價值約1800萬,依男子持分比例計算僅該土地即約價值300萬元,附加計其他土地合計價值約358萬,惟現況金融機構債務總額約3,338,557元顯低於其名下資產價值,故稱有資產大於負債情事拒絕債務人協商之聲請。

惟查該最大債權銀行於評估土地價值時,其竟係以房地合一之建地出售價格套用於男子所繼承之農地,其認定之價額實屬完全脫離現實的高價,男子自難服氣,男子窮盡一切救濟管道(如銀行局、監察院)惟迄今均音訊全無。債務人不服氣,仍努力蒐集實價登錄、官方公文、並就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為法令之研究與確認,奈何相關事證一次次送往最大債權亦或主管機關均如石沉大海,男子不禁心想「這個社會真的還有公平正義存在嗎?」

由頭至尾最大債權銀行僅堅稱:「我們沒有錯。」,無論男子提出多少之事證、法令、相關事務資訊其均表示 : 我們沒有錯,,對資料上載內容全然無視
不管他拿出多少證據,不管他再三解釋,銀行就像鐵面無情的審判者,但判斷卻偏頗到令人心寒。

 對一個弱勢的債務人來說,這樣的結果,等於是被迫吞下屈辱與絕望。他沒有資源反擊,也沒有權力說「不」,只能無奈接受銀行「自認為正確」的數字,把人生推向更深的谷底。

試問,這樣的協商,到底是幫助債務人,還是另一種披著制度外衣的壓迫?
當強勢的一方掌握著一切解釋權,而弱勢的一方只能屈服,這究竟算是協商,還是赤裸裸的霸凌?

或許,有人會說「債務是自己造成的」,但即使如此,難道弱者就該被踐踏、被羞辱,連基本的公正都無法獲得嗎?

我想這是一個值得社會共同深思的問題,因為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的各個角落可能隨時都有人發生相同之遭遇,今天發生在男子身上的遭遇,明天也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任何人。

最後我想問問大家覺得呢?這樣的銀行作法合理嗎?還是這其實就是在欺壓弱者?希望耐心看完這個故事的你能夠在下方留言假設今天故事的主角換成是你,你會怎麼做?你認為銀行做法是否合理亦或屬於一種變相的霸凌…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