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許多企業大力宣導「效率優先」、「精簡組織」,基層員工卻被迫承擔更多隱性工時與情緒勞動。只要上級一句話,我們得放下手邊急件、臨時接單救火。日復一日,加班早已成為潛規則。準時下班的人,不是被質疑不敬業,就是被邊緣化,彷彿錯不在制度,而在你走得太快。

根據104人力銀行2024員工C.E.O.調查報告指出,工時過長已是轉職考量主因之一。台灣職場長期將「敬業」與「加班」畫上等號,導致上班族擔心因準時下班被貼上「不夠努力」的標籤。這樣的職場氛圍,正在悄悄腐蝕我們的價值判斷。

 

我親身的體悟:單身沒家累,就該當免費人力

自從2023年起,我所服務的公司啟動組織縮編,強調「精簡化」與「多職能」導向。理應如此調整後,工作量也應隨之盤點與合理化,但現實卻是:該做的事一件不少,甚至任務更加繁重。

以我所在的「組」為例,多數人早已被調去支援其他部門,表面上還是個組,實際上卻只剩我一人單打獨鬥,看似保有編制,實則形同虛設。

有家庭者可提早離開,我理解也尊重。但單身、沒子女的員工,若準時走人,就會被側目、冷語,甚至被隱性懲罰。彷彿沒有加班,表示你不夠上進;沒有「演出疲勞」,就等於不夠認真。

準時離開被側目,加班不報被鼓勵,想申報加班費,主管不會明講不同意,而是用「你這樣費用會很高喔」這種語氣婉轉勸退。大家心知肚明,也早已見怪不怪,這些時間既無法報加班費,也換不到補休,只能默默吞下,當作理所當然。

我曾試著把未完成的事帶回家做,但只因「人提早離開」,就被質疑不夠負責。更離譜的是,主管還會以「我當年多苦」開場,搭配「你看誰誰週末還自動加班」作結,話中有話、暗示你該自動加壓。

這不是責任制,這是責任失衡制。

 

加班不是敬業,別再演了

更讓人心寒的,是這種「演給誰看」的文化已蔓延至主管層。有位主管因家住公司附近,竟然半夜跑來現場看進度,結果還被歌頌為「敬業表率」,被稱讚是「責任感的展現」。但讓我們誠實問一句:人在場就是產值?拖到深夜才離開就叫負責?效率與時長何時畫上等號?

當一間企業的獎勵機制建立在「誰演得多累、誰走得最晚」,真正默默做事的人便無所適從。這不是忠誠的表現,而是職場文化出了問題。

 

值得留下的,不該只有沉默

這並非單一企業文化的問題,而是台灣職場長年未被揭露的偏誤。以「家有負擔者優先考量」為名,卻把所有未婚、無子女的員工當作超額備援,這是一種無形的制度歧視。它剝奪了時間自主,也讓家庭與非家庭成為管理上的雙重標準。更嚴重的是,它讓「撐得住的人繼續撐」變成習慣,讓溫水煮青蛙成為勞動日常。

面對不合理制度,常有人冷嘲:「不爽就離職啊。」但我想問,當問題出在制度,為什麼總要員工走人來解決?如果每個看見問題的人都選擇離開,那留下來的,只剩沉默與委屈。

我們想說的,不只是誰走得晚,而是那些早已被制度卡死、無法準時下班的人,他們不是敬業,而是被困在走不了的泥淖中。

 

身為主管,你能做的,其實比你以為的還多。

我們需要的不是更多加班英雄,而是制度改革者的勇氣與清醒。作為公司幹部與管理職,不妨偶爾自問:你的管理方式,是讓團隊運作更有效率,還是助長了「誰演得比較累、誰就比較敬業」的錯誤文化?

如果你真心希望改善職場風氣,以下建議,值得每一位主管深思:

1. 工作分配不能只靠「撐得住的人繼續撐」。

當工作分配出現失衡,主管的角色就不只是觀察者,更應是調整者。必須主動協調資源與人力,讓工作落在正確的人選、合理的時數內完成。這不只是防止過勞,更是建立公平與效率的根本。管理階層應鼓勵「誰能有效率地完成工作才值得肯定」,而不是默許「誰演得最累就最有價值」的畸形標準。對於消極偷懶者,也應有相應管理與處置,而非視若無睹。

2. 停止用「我當年多辛苦」來壓人。

管理不是講資歷的戰爭,也不是勞苦比較比賽。多數人工作是為了生活,而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有多能熬、多能扛。一份薪水,背後可能是房貸、車貸、育兒與照顧長輩的壓力。沒有人是輕鬆上班。主管若只會複製舊時代的苦勞敘事,卻無法解決當下的問題,無異於將責任外包給下一層,讓文化不斷退化。

3. 高階主管應帶頭準時下班。

這看似簡單,實則是最有力的訊號。準時下班,不該被視為怠惰,而是正常。主管若能身體力行,不僅表達對員工時間的尊重,也讓「按時完成工作、按時下班」成為可被仿效的典範。別再讓員工靠「演出疲憊」來換取信任與晉升機會,因為那只是讓忠誠與能力的評價標準變得扭曲。

 

價值呼籲

身為員工,我們不反對努力,也不是拒絕責任。但請問:為什麼時間平衡只能是特定人群的特權?當單身成為罰則、加班成為忠誠指標,這不只是個人辛苦,更是整體制度錯置的證據。職場,不該是犧牲掉誰的私人生活,才能運轉的機器。如果企業真想留才,請從還每個人一個合理下班的權利開始。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