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四月七日是我國台灣的「言論自由日」,其來由是《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台灣民主前輩鄭南榕先生為了爭取台灣的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而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將自身鎖在該社內自焚殉道,政府於二〇一六年底所特別制定的國定紀念日。

這樣的作為,無論在當時來看,或現在而言,都是蠻激烈的一場民主對威權的抗爭。因此我們都應該瞭解到:自由與民主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有那麼多的前輩們付出了各種代價,甚至是生命才換來的,所以這天我們應當要銘記在心。

最近正好因中配鼓吹武統問題,在國內甚囂塵上,這些中配來到台灣,享盡台灣的資源,卻不但不願意融入、認同台灣,還常發影片表示贊成「中共武力統一台灣」,這就是本末倒置了,竟還有人聲援她們時,稱台灣是「台獨政府,乞丐趕廟公」,這種才是真正喧賓奪主的話。

想擁有言論自由就應該真誠地維護言論自由;言論自由這個概念在中國是沒有的。來到台灣,卻不知道珍惜,反倒濫用、曲解它?

而近年來,演藝圈當中不乏所謂的「親中藝人」為了到中國發展賺錢,配合中共矮化台灣,「為私利而舔共,圖荷包之復興」,取財應為之有道,再怎樣「媚共親中」;也不應該再回頭踩幾腳生養自己的大地:台灣。

多年前一位台灣本土派歌手「機車光」曾唱了一首《草泥馬先生》,其中有一段歌詞是這樣的「台灣藝人超沒種,一窩蜂全往中國衝。沒了尊嚴,怎麼對得起台灣祖宗?」

言論自由是有限度的。當然我們瞭解到法國哲學家伏爾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但無論是「鼓吹中共武力統一台灣」或發言內容傷害自己出生的土地台灣,都是不該被允許的。我們在此謙卑地紀念「言論自由日」,也希望「假自由之名,行(配合)統戰之實」的人們盡早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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