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緩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的重大影響,「減碳」勢在必行。
然而,由德國看守協會所公布對63國及歐盟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評比結果可知,台灣是落在表現最差的一群,總排名為60,倒數第8(依往例前三名從缺)。在各細項表現較差的是「溫室氣體排放」以及「能源使用效率」,排名分別是62與59。雖然環境部表示CCPI 的評量方法有爭議,不宜直接引用此評比結果評斷我國減碳努力。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在善盡減碳義務(2022年與基準年2005年相比,實際減碳成效為1.77%),尤其是要落實能源轉型,的確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台灣自2016年啟動以「減煤、增氣、展綠、非核」為發展方向的能源轉型,確實能兼顧穩定供電與經濟發展、降低空污、以及減少碳排。2016年至2023年台電火力電廠空污排放總量已降至52萬公噸,相較於2008年至2015年的80萬公噸,大幅減少35%;2023年電力排碳係數為0.494公斤CO2/度,相比於2015年的0.525公斤CO2/度也有下降6%。因此,走對的路,一直走。做對的事,持續做。在極大化再生能源發電尚未能達標時,以天然氣來減煤發電或熱裂解產氫做為橋接能源,使能務實因應減碳的要求仍是有其必要性。
環境部日前也公布2030年最新的減碳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8±2%),並提出深度節能、國營事業減碳、氫能、再生能源加速與突破等旗艦計畫,搭配科技創新、金融支持、排碳有價、法規調適、綠領人才等五大支柱,藉以加強減碳力道,以期加速減量進程。筆者樂見政府積極推展能源轉型的各項工作,以期落實非核減碳的永續台灣。不過,要達到2030年減碳目標,所相應的電力排碳係數必須降低至0.319公斤CO2/度(與目前的0.494公斤CO2/度相比,要減少35%),能源轉型的挑戰不可謂不大。
台灣要善盡對抗全球暖化的減碳義務,還得再加把勁。毫無疑問,各式技術成熟的再生能源、儲能與深度節能要如何能簡化流程、杜絕弊端,兼顧公正轉型與生態環保,有正當性的加速建置與規模化發展再生能源與深度節能,更是當前最該要先做的事情。
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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