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自覺不需要婚姻,但自己又想生個孩子,有何不可?畢竟女性才是子宮的主人,她擁有子宮權。
 
政府若要提高生育率,未婚生子也是一種貢獻,關鍵在內政部是否有良好的、前瞻性的配套措施,而不只是幾千元的補助。
 
台灣的生育率為全球最低,平均每名婦女生1.02個小孩,還低於西方工業國家平均1.06的水準;從數字看,2008年,台灣的新生兒還不到20萬個。政府應優先關心低生育率問題的嚴重性,因為它在可以看見的未來會衍生無數的問題。
 
台灣的高離婚率(意味「單親家庭」增多)、婚齡不斷提高、不婚者眾、低生育率--人口結構失衡的結果,就會讓整個社會、政治充滿不安定,在有些國家如愛爾蘭或近代的中東都出現問題而影響全球。
 
一個成熟的社會應包容各種不同方式的兩性關係,自有人類以來生兒育女就以許多方式存在,未必只存在所謂的一夫一妻體制內;但生育率直直降,顯示該社會結構與政府制度必然出現嚴重的問題,讓人民覺得沒有希望,而不想生育。
 
歷史上很多部族因為自覺沒有希望看不到未來因此而滅絕,而假若我們的政府覺得法國近年鼓勵生育的措施有效,那就向外取經,但不要又以國情不符而東改西改(英國「經濟學人周刊」曾報導,法國的公醫是一流的,法國因為實施免費的育嬰扥兒照顧,使法國成為歐洲生育率最高的國家。)
 
做愛只是逞一時之快,但養兒育女育是一輩子的事;做愛雖是精蟲作怪,被性沖昏了頭,但是否生育子女,在坦埕相見時還是得考慮赤裸裸的現實問題--既然房價高到一輩子都買不起,就把房事當作眼前歡,「方寸之樂」至少是最廉價的享受。
 
因此,政府還得感謝願意未婚生子的女性,尊敬她們的信心與愛心,也證明政府或機構可以提供一套可以幫助她或相互依賴的體系,問題在,我們的政府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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