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139 縣道不斷發生摔車事故,彰化警方近期在該地設置 2 處科技執法點,偵測機車過彎角度。若機車過彎角度小於 60 就會被拍攝,警察確認無誤後,會依法開處 6 千至 3 萬 6 千元的罰鍰,正式取締日期於 15 日開始。雖然這樣的政策本意是為了各位用路人的安全,但我覺得並非如此。

        相信每一個有在山路上騎過機車的民眾們都知道,在過彎的時候必須是要壓一點車才能夠順利的過彎,不然在每一個彎道前都要減速下來在緩慢過彎,雖然可以安全過彎但忽快忽慢的車速我認為是有違背正常用路人的習慣的,時快時慢的車速反而更容易遭到後方車輛的追撞,釀成更大的車禍。

        雖然這樣的科技執法本意是為了要減少壓車造成的很多機車騎士的自摔事件,但我認為雖然可以減少自摔的情形發生,但很有可能會增加追撞的事故,而且壓車60度這個標準在一個正常騎車的情況下,完全無法注意到自己是否壓超過了60度,再者只有在139縣道設立這種科技執法,就會造成那些有意壓車的機車騎士去別的山道上壓車,所以我認為是個治標不治本的方式。

         所以我認為與其設立這種會有點讓受罰人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超過受罰範圍的科技執法,不如多設立一些區間測速,我身為一個常常騎著摩托車在路上跑的用路人,區間測速才是真正的會讓駕駛人降低車速的一個方法,如果是傳統的測速照相機,駕駛們通常是先注意照相機在哪,才會想到自己有沒有超速,所以只有在特定的一小段路才會是符合當地速限的,所以我認為區間測速才是目前比較能真正有效且開罰有理的科技執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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