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3日接受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專訪,他終於表態,「我接受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侯友宜解釋所謂「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的內涵是「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他更強調,這種具有「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內涵的「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是兩岸和平穩定的共同基礎。

    因為「憲法」是總統參選人將來若當選為總統,其執行權力的依據,因此我們可以藉由總統參選人個人對憲法的解釋,預先判斷出他將來執行其權力的合法可能性,並因此判斷出他想要擔任總統的適格性。

    侯友宜說,他在<中華民國憲法>裡面找到了「九二共識」,而這個「九二共識」不是一般人所稱的「一國兩制」、也不是被蔡英文污名化的「九二共識」,而是具有「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內涵的、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因此,按照侯友宜的看法,台灣的總統唯有奉行這種「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九二共識」,才是兩岸和平穩定的基礎,他所抱持的這種看法,就等於是公開宣告,如果他當選總統,為了兩岸的和平與穩定,他將貫徹執行這個「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內涵的、合乎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

    但是,一般來說,所謂「主權」就是指「治權」,因此,不承認「主權」,就等於是不承認「治權」,反過來講,如果不否認「治權」,就等於是不否認「主權」,因此不可能存在,有如侯友宜所說的,「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九二共識」,他公開宣稱,要以這種不存在的「九二共識」作為兩岸和平穩定的基礎,這顯然是一個欺騙的行為。

    又因為這部<中華民國憲法>是1946年由中國人所制定,雖然經過<增修條文>的修訂,但現行有效的條文中仍保留「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固有疆域」、「自由地區」、「大陸地區」等規定,在外觀上仍然是一部以中國人之名義發布的憲法,所以,這部憲法對台灣人民而言,就是一部不具有民主正當性的「他律」的憲法,而「人」與「物」之所以不同,在於「人」是一種擁有理性及自由意志的存有者,其行動只服從於主動的自由法則(自己制定的法則),即能夠「自律」;而「物」則是缺乏理性及自由意志的存有者,因此,「物」的活動只能被動地服從於自然法則,即「他律」。

    在政治上,如果統治者阻撓人民自立法律的「自律」,而強迫人民服從「非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的「他律」,則是將人民視為「物」在對待,這樣的統治者是一個獨裁的統治者。

    因此,在這次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中,如果有參選人主張,要繼續維持這部對台灣人民而言是屬於「他律」的<中華民國憲法>,或主張這部憲法是「九二共識的憲法」、「一國兩制的憲法」、「一國兩區的憲法」、「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憲法」或是如民進黨所主張的「中華民國台灣的憲法」,而都要繼續維持這部「他律」憲法的存在,對於這種參選人,我們就可以直接判定,如果他當選總統或立法委員,將會是一個將台灣人民視為「物」來對待的獨裁者,這種人,即便在選舉期間對我們進行利誘或恐嚇,我們手中的選票,也絕不能投給他們。

    這次選舉,請讓我們用手中的選票,一起來下架這部「他律」的<中華民國憲法>,及下架這些將「人」視為「物」來進行統治的獨裁者,而全力支持,尊重每個人的理性及自由意志,即尊重每個人的「自律」,主張透過全體台灣人民公投,來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的高雄市第六選區立法委員候選人郭倍宏,假如他能夠當選,那將象徵促使台灣人民追求自由、人權、尊嚴的腳步,向前邁進一大步。

文:楊西宗([2024台灣新憲法運動]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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