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Me Too運動延燒高等教育界,一名女子在網路發起「李明璁受害事件募集」,指台灣大學前助理教授李明璁涉嫌誘導女學生發展私人感情,恐有多人受害,而台大社會系聲明,已依法通報性平會處理。李明璁稍早也在個人臉書向公眾致歉,但強調從未利用教職或任何工作權勢,發展不平等的關係,但為回應大眾疑慮,將辭去目前所有教職且未來將不再任教。

  仔細觀察李明璁和女大學生發展私人感情的模式,多為去找來修課的女大學生,或者處心積慮設計女大學生,帶到教授研究室看收藏公仔,或是深夜帶回家後説完心事之後痛哭流涕,尋求女大學生擁抱和安慰,筆者認為李失去了教師應有的「禮」,也涉及教師道德自律的心理層面,在東方世界的儒家生命倫理學裡,所謂道德原則可以在孟子(Mencius)口中的「禮」所見到 ,「禮」是我們平日中所需要遵守的行為規範,是人與人之間所必須相互對待,彼此尊重的方式,這是人類社會之所以能夠融合的一些基本原因,沒有這些看似平常卻十分重要的道德規範,人與人之間便難以組成一個社會,大學老師對待女大學生也須有「禮」的規範,筆者曾任大學老師,當約談大學生進行畢業論文指導和創新創業輔導時,不論男女,皆會刻意把研究室的門打開,指派小老師和小組長進行公開性的團隊指導,此舉一方面目標,為讓大學師生輔導的關係公開透明,避免陷入瓜田李下的困境!另一方面,筆者為教育哲學博士,一直認為教育哲學教育的理性自律,可幫助老師避免合理化縱慾,且女學生好像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好父親不會找女兒發展任何戀愛關係!

  然而,大學師生關係也應避免成為客戶關係,美國大學教授和學生的師生關係,大學生要和大學教授見面要抽號碼牌,已成為如此機械性、冷漠性的商業客戶關係,孟子曰:「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執中並不是僵化地死持某一類的教條,其意義是接近亞里士多德(Aristotle)提出過的「中道」(the doctrine of the mean),但既為執實,仍處於無法變通,不能依情理變通最後成為偏執於一個規則,導致被迫漠視或不能實踐於日常生活中的道德的多元表現,同時失去了道德判斷所具有的彈性,反而轉成為不道德的結果。而孟子所認為的「權變」是高度有德者自然而然的行為表現,筆者認為有德行的大學老師,應回到到更高層次的道德原則,直指道德的本源-仁愛慈悲的惻隱之心,絕非於自私的情慾所可以撐持,也可避免陷入大學老師和女學生發展不倫情感的危險。

  前些日子,筆者和博士論文指導男教授在國際研討會相聚,剛好碩士論文指導女教授也在,希望一起合照,因為兩位教授已是學術一方之雄,為筆者學術上的靈性父母,但我察覺合照時,男教授和女教授一直保持距離,當時心想為什麼呢?現在才知道男教授要保持「禮」的男女分際!美國心理學家Kohlberg提及:「可以不用灌輸方法而去使用教育的方法,進而自然來促進道德的發展,而且可幫助學生朝向更為適切的道德原則前進。」,大學老師遵從禮和道德自律的身教,可破除目前大學老師愛好多次和女學生發展私人感情的不當風氣!
 
文.張天泰(教育博士、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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