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未調整的水價,是歷年來執政黨不敢說的話,縱使有人敢提,也沒有多少政治人物敢應承!相距30年物價、房價、電價……都已漲了數回,不管哪一黨執政都沒人敢開口!台灣科技產業需要大量用水,才能外銷出口創利。面臨極端氣候變化、開源有限、水資源不足,低廉的水價造成產業沒有投資節水的誘因。然而,萬物皆漲,電費調漲後,需要仰賴大量電力產生動力來輸送水的自來水,營運入不符出,只能仰賴借貸而陷入經營苦境。

3月中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有多位立委指出,氣候變遷下缺水恐成常態性問題,耗水費開徵後工業水價仍過低,建議政府應檢討水價機制,讓高耗水產業應善盡用水責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在5月中參加翡翠水庫原水專管隧道貫通典禮受訪,針對水價是否會調漲?其表示:目前尚在規畫的階段,還要考慮到成本民眾的負擔,累計費率是必然趨勢。引起外界關注水價是否調漲,似乎看到了29年未檢討的水價,有調整的曙光。

未料,次日經濟部長王美花卻表示,今年已針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其他用水部分,目前尚無規劃要調漲,將就整體用水情形再規劃,並呼籲大家節約用水。部長說不漲,好似部長打臉副院長!就連執政黨立委陳明文在立法院要求檢討擴大級距,別讓民生用戶補貼工業用水。然而,經濟部林全能次長接受媒採訪時卻表示,水價調整是有一定程序,目前還未啟動機制,故無調漲計畫。看來,執政官員們還是不敢調整大用戶水價!

政府不敢水價喊漲,說白了,就是怕同時調漲電價、又漲水價,造成民眾反彈!然而,怕輿論影響選情,卻忽略了自來水公司的營運成本。為了確保大用水用戶用水無虞,政府大量預算用來開發水源、興建海淡廠、佈建專管,使工業用水無虞,表面上是政府出錢,而政府的錢卻來自人民繳稅,就形同陳明文委員所說的「民生用戶補貼工業用水」!因此,基於照顧民眾,民生用水可以不調整,大用水用戶實在有調整的必要!

再者,水費合理化有別於耗水費,「水價成本」從營運所需各項費用,包含原水費用、淨水費用、供水費用等等的相關設備、維護與動力、電力費用。另外還有其他營業費用及人事費用等管理成本。 公式中並未列入水源開發成本(目前平均約每噸16.64 元) 及水源回饋費用,故目前水價尚未完全反映真正成本。反觀,耗水費的徵收是水利署為水源開發作業基金,其規定是枯水期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的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每度徵收3元,若回收率達標者,費率還可優惠調降。換言之,只要非枯水期,或者說雨量充足、水庫豐沛,就沒有「枯水期」的存在?更何況,業者只要做好節水與回收再利用,就可以減收耗水費!然而,水價合理化是反映真實成本!

因此,「耗水費」與「水價」,收取費用的意涵、目的,並不等同,何來「一頭牛剝雙層皮」呢?有道是:「殺頭生意有人做,沒錢生意沒人做」,水電調漲是因營運成本而調整,沒理由30年沒調的水價反而被漠視!依照不同需求用水類別,調整合理級距與水價,大用戶因藉水營利,本應負擔較高的水價,才是維護用水的公平正義!只是,乾旱之後,雨來了!合理水價這檔事又被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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