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12日提名賴清德參選2024總統,賴清德在提名記者會上談到,2024年不是「戰爭與和平」的選擇,而是「民主與專制」的抉擇,且預告將進行民主團結、民主治理、民主和平3大民主行動,推動國家的希望工程,達到民主、和平、繁榮的目標。

    綜觀這次記者會的談話內容,他使用「民主」一詞的次數,就達20多次,與他今年2月15日在民進黨中執會中,針對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率團赴中所發表的談話,呼籲朝野,堅持「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相比較,這次的談話似乎有意避開較有爭議的「憲政體制」,而單純以「民主」為競選口號,心想這樣較不會引起爭議,選戰較好打,我們由此可看出,民進黨為獲取人民的選票,其競選團隊絞盡腦汁的程度,實在令人讚嘆!

    但是,「民主」的實現,只能透過「民主的憲政體制」的建立,才得以實現,而民主的憲政體制的建立,就必須是透過,將「反民主」的憲政體制排除掉,因為這兩者的意函是相同的,也就是說,要實現民主,就必須建立民主的憲政體制,而要建立民主的憲政體制,就必須將「反民主」的憲政體制排除掉,如果不排除「反民主」的憲政體制,就沒有所謂的民主憲政體制建立,而沒有民主憲政體制的建立,也就沒有民主可以被實現。

    所以,在缺乏「民主的憲政體制」的保障的情形之下,單純談論「民主」,這種「民主」只是一個存在於理想中的「幻影」而已,根本無法達到民主團結、民主治理、民主和平的目標,所以,民進黨的競選團隊的絞盡腦汁,也只能是白費力氣了。

    台灣的「民主」,因為受制於這部「反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而無法實現,例如:

一、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將國家立基於國民黨所信奉的「三民主義」之上(憲法第1條),而不是立基於全體台灣人民的聯合意志之上,這使得國家公權力的行使,偏離台灣人民的意志,對台灣人民的人權造成傷害。

二、憲法規定固有疆域,包括沒有統治事實的「大陸地區」,不得變更(憲法第4條、增修條文第1條),這造成台灣國家主權無法獨立自主,傷害台灣國家的主權。

三、不顧台灣人民自由與平等的權利,強迫人民接受,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在「自由地區」選出的總統及立法委員,他們可以代表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在內的全體人民(增修條文前言、第2條、第4條、第11條),嚴重破壞台灣人民應享有的國民主權原則。

    以上列舉的反民主的憲政體制一日不除,台灣就不可能有民主的憲政體制的出現,而沒有民主憲政體制的台灣,台灣也不可能有「民主」的出現。

    請問那些想在2024年謀取總統及立法委員大位的候選人,難道你們還想繼續維持這個反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迫害台灣的民主嗎?難道你們還要妄想藉由喊出「民主」的口號,而騙取選票嗎?你們這樣做會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文/《2024台灣新憲法運動》發起人楊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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