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兌現台北市長蔣萬安「生育獎勵」加碼政見,北市府民政局不僅如火如荼修正〈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還持續用這個議題「炒新聞」,新市府剛到位次週,就開始放消息,稱申請獎勵的新生兒出生日要從四月開始算數,還是回溯到市長就任日,也就是去年十二月廿五日起,就看蔣萬安如何拍板。形同拿市長還沒定案的政策,公然與全體市民玩猜謎,更有以此「叫板」市長該怎麼「拍板」的意味,該不會是要提醒市長夫婦,能否靠「三寶」賺到自己政見中第三胎最高加碼的「五萬元」,就看蔣市長自己批公文時的一念之間。

第一次炒作,還能說是業管局處自己「好大喜功」而「暴衝」,而領導者若厭惡放話文化,要樹立領導權威,早該喝令「閉嘴」;但就是發生了「第二次」:民政局昨日透露,已將條文修正案送市政會議待審,預計要在今年「兒童節」上路。可見這兩次放話,都是高層授意的「媒體操作」,蔣萬安或其背後的「地下市長」自己也看得很開心。

要領到北市的生育加碼獎勵,不僅孩子出生時機要「對」,依照現行規範,父或母更要在小孩「退房」十個月前就「連續設籍」,因此不論政策如何決定,在新舊法銜接階段,勢必會有「一線之差」沒能照顧到的「遺珠」,因此在尚未一錘定音之前,提早敲鑼打鼓,只會先得罪一群領不到的人。

以民政局要趕在兒童節上路的說法不論是在兒童節零時前生孩子的人,或者孩子能撐到44日之後生,但「不幸」沒有在媽媽懷孕時設籍,或因各種緣故無法滿足「連續設籍達10個月」條件的父母親,產生相對剝奪感。民政局在一月還埋下「可能溯及」的伏筆,但其提議溯及的日期,竟然是去年蔣萬安市長的上任日,毫無區分實益和合理解釋(筆者唯一能想到蔣萬安會接受的理由,是他要變相懲罰在柯市府時期生小孩的父母),更要思考該怎麼「補償」從「蔣登基」到「修法通過」這數個月期間「已依舊法申請較低金額獎勵的人」,相關業務將搞得基層公務員人仰馬翻。

另外,溯不溯及這件事,還得要看市庫的「本」夠不夠,媒體揭露此案若於兒童節如期上路,約2.3萬名新生兒將受惠,預算則要從4.1億元增加到8.384億元,「沒有溯及」的經費都已要「倍增」,那「溯及」的話還得了?根據同篇報導,預算要增加到9.4億,全部是台北市民的血汗納稅錢。所以,市府最新說法當中,又不提「溯及」了,又多了一群父母「空歡喜」一場。

重點是,不論怎麼區分,永遠都有在分隔線外的一群人,因無緣受惠而感到吃味,因此怎麼「畫線」,本應慎重其事,分析利弊得失,再做懇切說明,而不是像民政局一樣,那種未經深思熟慮便敲鑼打鼓的政策宣傳法,更將加深「線外之人」的不快。蔣市府炒作「生育獎勵加碼」,卻反將兌現政見的好事,變成惹人厭的壞事,其決策與宣傳能力,實在糟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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