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獲台灣金融研訓院邀請,擔任特約講座,並將於12/21/2016為該院開設首次法令遵循公開課程,講題是「從公司治理看法令遵循」,對象是各金融機構的董監事。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重罰1.8億美元後,法令遵循議題引發許多討論,也令台灣金融界人士驚嚇,原來法令遵循是一隻沉睡的怪獸,一旦發飆,是會吃人的。君不見,兆豐多位高階主管被金管會解除職務,前任董事長被追償,剛上任幾天的董事長閃電辭職。

兆豐出事後,許多金融業的董監事們開始熱烈討論一連串的問題:
--我們通過的年度法遵計畫有沒有問題?
--我們任命的法遵主管適不適任?
--法遵的功能到底是什麼?
--董事會如何判斷法遵制度是否有效?
--我們的洗錢防制沒問題吧?
--董事會要負法遵最終責任嗎?
--美國監理方式與台灣有何不同?

這些討論引發一個更大的問題,那就是找不到正確答案;每個人的看法與說法不一,因為大家都不大懂法遵,甚至法遵人員都說不清楚法遵的由來、使命、功能,更無法說明美國監理方式與兆豐為甚麼被罰那麼多錢!

至於洗錢防制,到底內部控制是不是有效,沒人敢打包票。大家都只清楚大額現金通報規定,而且確實遵循。其他可疑洗錢交易,因為法規對「可疑」並無明確定義,銀行一般以業績為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通報量與亞洲主要國家相比,有極大落差。

許多董監事開始擔心,原來他們擔著很大的風險。萬一,董事會因為不懂法遵,通過任命不適格的法遵主管、通過並不是那麼有效的法遵制度、通過不知道對不對的年度法遵計畫與內控聲明,如果不幸出事被追償,那還得了?

董監事急,主管機關也急,金融研訓院自然不能不急。「從公司治理看法令遵循」就是在這種狀況下被催生了,希望能給各金融機構的董監事們解惑。

法遵環境與文化的塑造一定要由上而下。先搞定董事會後,八字才會有半撇。接下來,我建議給法遵人員洗洗腦,讓現役法遵清楚自己的角色與職責,發揮法遵功能,擔負好第二道防線的任務。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