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65歲以上、綜所稅率未達20%等符合條件的長者,健保費由中央補助。重陽節將至,長輩收到禮物,立委得到掌聲,付款的人正在上班,沒空出席記者會。
全民健保講究量能負擔、風險分攤,有能力的人多負擔,需要醫療的人得到照顧。如今卻彷彿認定,同樣的經濟條件,64歲還能繳費,65歲就需要全額補助。生日蠟燭一吹,繳費能力也跟著熄了。
健保應看口袋深淺,不能只數蛋糕上的蠟燭
同樣適用12%所得稅率,一位可能已有自宅、退休金,另一位卻租屋、養孩子、繳學貸。前者得到補助,後者繼續繳費,還要共同承擔補助財源。
支持者說:「有排富!」但所得稅率並非財富全貌。沒有薪水,不等於沒有資產;有薪水,也不代表月底有餘款。若未充分考量資產與家庭負擔,排富就可能失準:薪資受到檢視,財產卻未必納入評估。
依衛生福利部估算,這項補助今年所需經費約400億元,終究需要來自稅收、舉債或其他預算的取捨。「中央買單」不能取代對財源的說明。
政府補助保費,不等於健保立即短收,也不能斷言年輕人明天加繳多少。但成本不會消失。今天不交代財源,未來就得面對加稅、排擠其他支出或增加債務。
經濟困難的長者,當然應充分照顧;同樣困難的年輕家庭,也值得支持。總不能35歲的人繳不起保費,政府只鼓勵他:「加油,再撐三十年!」
公平的補助,應綜合所得、資產與家庭負擔,並交代長期財源。這些工作不容易拍照宣傳,卻是立委應該做的事情。
長者值得尊重,年輕人也值得公平。真正的敬老精神,也應該考慮到讓兒孫未來仍有健保可以依靠。
政治人物若堅持送禮,至少把付款人寫進賀卡。別讓政績是自己的,帳單是大家的,欠款是下一代的。
作者:陳柏同,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