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陳儀的構想


1943年12月 3日,中、美、英三國領袖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 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開始著手準備接收臺灣及東北。1944年 5月12日,中央設計局設立「 臺灣調查委員會 」及 「 東北調查委員會」,分別由陳儀、沈鴻烈主持。陳儀曾留學日本、福建省主席任內常與日本人交涉,是國府中有名的日本通,又曾到臺灣考察,堪稱少數了解臺灣事務的人士之一,因此雀屏中選,負責接收臺灣。 


「臺灣調查委員會」初設主任委員一人,委員五人。分別是主任委員陳儀、委員沈仲九、王芃生、錢宗起、周一鶚、夏濤聲。沈仲九、周一鶚、夏濤聲都是陳儀當年擔任福建省主席時的部屬:沈為省府顧問、周為省府委員及糧食局長、夏為莆田縣長。陳儀的意志乃得以在臺灣調查委員會中貫徹。 


就省籍分佈而言,陳儀是浙江紹興人、沈仲九也是浙江紹興人、王芃生是湖南人、錢宗起是浙江人、周一鶚是福建人、夏濤聲是安徽人,竟無一人出自臺灣,對臺灣情勢未免膈膜。 1944年 9月25日,始加派黃朝琴、游彌堅、丘念台、謝南光、李友邦等臺籍人士為臺灣調查委員會委員。然而這些 臺籍人士都另有要公,大多不曾與會。黃朝琴任職於外交部,丘念台在廣東從事敵後工作,謝南光任職於軍事委員會國際問題研究所,李友邦則在浙江金華山區組訓「臺灣義勇隊」,都很難分身參與臺調會事務。(鄭梓, 1991: 221)授與他們委員的職務,其實只是虛應故事而已。 


另一位委員王泉笙的聘任,則是政治鬥爭的結果。陳儀本人隸屬於政學系,主持臺灣接收則表示該系又多一個地盤,對其他派系形成威脅。1944年11月18日,CC派首腦陳果夫(控制國民黨)致函陳儀,要求讓臺灣省黨部主管人員參加臺灣調查委員會。陳儀回函表示已請示蔣介石,「請俟該黨部主任委員正式派定後再請增加本委員會名額派充委員」(陳果夫,36),委婉予以拒絕。國民黨乃派定王泉笙為臺灣省黨部主委。1944年12月19日臺灣調查委員會聘任王泉笙兼任臺灣調查委員會委員。也許是由於派系上的芥蒂,王泉笙並未發揮什麼功能,僅只參加過一次黨政軍聯席會議 

由於這些後來添上的委員鮮少參加臺灣調查委員會會議,該委員會實權落在陳儀集團手中,而這群人又以陳儀的意旨為依歸。臺籍委員的意見,並未受到重視。 


1945年 3月14日,蔣介石核准臺灣調查委員會所提「臺灣接管計畫綱要」,比較重要的項目有: 
(3)接管後之經濟措施, 以根絕敵人對臺民之經濟壓榨,維持原有生產能力、勿使停頓衰退為原則(其違法病民者除外),....。 
(8)接管時正式成立省政府。 
(12)接管後之省政府,應由中央政府以委託形式賦以較大之權力。 
(16)警察機關改組後, 應注重警保組織, 並加強其力量。 
(26)接管後應由中央銀行發行印有臺灣地名之法幣。 
(32)敵國人民在臺灣之所有工礦、交通、農林牧、商業等公司之資產權益一律接收,分別與以清理或改組。 
(82)日本佔領時代之官有、公有土地....一律收歸國有。 


其中第(12)條,是日後成立臺灣長官公署的張本,而被譏為「臺灣總督府」;第(16)條,保留了荼毒臺灣民眾的保甲制度;(32)、(82)兩條則未曾考慮這些財產中,頗多原屬臺灣人民所有,而被日本人巧立名目奪取者,「一律接收」、「一律收歸國有」,而不發還原主,其實與盜賊無異。這些條目所產生的政策後來引發臺灣人民無窮的反感。而第(3)條,在實踐上反而出現貿易局、專賣局等「經濟壓榨」、「病民」的機構;第(26)條是發行臺幣的張本,本意是隔絕法幣通貨膨脹的效應,後果卻是獨肥國營企業,加速通貨膨脹,可謂為德不足。如此這般的「臺灣接管計畫綱要」,已經埋下臺灣接收失敗的因素。 


為求日後順利接收臺灣,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儀以兼任「中央訓 練團」教育長之便,於該團設置「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招考各機關人員一百二十餘名,施予四個月的訓練,只招收一期即因終戰而停止。(戴國煇、葉芸芸,93) 「該班之主要工作為搜集並翻譯日人接管臺灣之法規資料,了解臺灣當時之社會狀況,藉以研擬政府日後收復臺灣之步驟與重建方案。」(劉紹唐, 207)該班學員於光復後成為接收主力,其中最重要的是連橫之子連震東。他是軍事委員會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王芃生手下第一組少將組長,因王芃生同時也是臺灣調查委員會最主要的幾個委員之一,再加上連父與黨國元老張繼交好等因素,使連震東得以在眾多學員中脫穎而出,光復後擔任臺北州(包括內湖、南港、北投等六區及宜蘭全部地區)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隨即正式接管原臺北州。其他學員大多在接收後充任中下級幹部。 


除了「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外,陳儀還在福建永安設立「臺灣警察幹部訓練班」,由胡福相主持。光復後,胡隨陳儀來臺接收,擔任警務處長,率領其所訓練人員負責臺灣治安問題。接收專家邵毓麟說他「一團和氣,滿面福相,厚道忠實有餘,但於撥亂處危,似應多予注意。」(邵毓麟,114)證諸光復後臺灣治安大壞,其才能平庸可見一般。而陳儀予以重用,實無識人之能。 


「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與「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的學員構成接收臺灣的骨幹,然而在他們卻與上級人員沆瀣一氣,上下其手,分而食之。正當他們敲骨吸髓,大快朵頤之際,民眾的生活愈發不堪,未能分食大餅的派系也愈發眼紅。局勢一塌糊塗,終至不可收拾。制度的乖謬、接收的偏差,使臺灣累積一股強大的民怨,在忍無可忍之際,爆發衝突,又經有心人炒作,遂釀成二二八事件的慘劇。含冤戴垢者,委屈多年;始作俑者,富貴依舊。令人浩嘆,其果無天乎? 

 


二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要了解二二八事件前夕的台灣經濟,必須先掌握蔣介石的總體戰設計!所謂的總體戰, 就是將一切的資源都投入戰爭之中。負責整合資源投入戰爭的,是資源委員會。

(一)資源委員會的背景

孫文死時,蔣介石在國民黨只是B咖,他之所以能出頭,取代比他有資格的前輩,是因為他有軍隊又擅長搞錢。蔣介石遠較其同時代的政治人物善於汲取經費,可見一般。事實上,蔣之所以能維持強大的軍隊,也是因為他能張羅得到龐大的軍費。他的對手通常養不起可與之抗衡的部隊。軍事給養既然如此重要,蔣介石便不能不緊密控制所有財源。負責這項工作的機構當中,資源委員會的影響最為深遠,值得吾人細細探究。

一九三一年冬,時任教育部常務次長兼國民政府祕書的錢昌照,襲其連襟黃郛之構想,建議蔣介石籌辦一個國防設計機構,「國防設計應該是廣義的,其中包括軍事、國際關係、教育文化、財政經濟、原料及製造、交通運輸、土地及糧食和專業人才的調查等部門。」(錢昌照,p.75)經過一年的準備,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一日,蔣於參謀本部之下設立「國防設計委員會」,自任委員長,以翁文灝為秘書長,錢昌照為副秘書長。開始從事有關國防經濟之調查研究,以便有效汲取全國資源,給養軍需。

一九三五年,「國防設計委員會」與兵工署資源司合併,改隸於軍事委員會,易名為「資源委員會」。由靜態之調查、研究、設計,進而為動態之建設。「委員會在合併現有企業方面成就較大。由於委員會工作保密,合併詳情不清楚,有些顯然是強占私營企業,例如湘潭煤礦公司,是一九三七年從當地譚姓商人那裡奪取來的。另一些是和私商合作的,....在一般情況下,資源委員會對它所經營的企業願意全部控制。綜觀上述一九三五到一九三七年政府插手工商業的種種活動,蔣介石集團下工商業是嚴格遵照蔣的意志,一律由國家控制的。」(P.M.Coble,Jr.,p.168) 此期間資源委員會成立廠礦單位二十一個(錢昌照,p.76)

一九三七年盧溝橋事變後,資源委員會又添加了汽油管制、煤炭管制、沿海地區運購國防物資,以及協助沿海地區私營廠礦內遷等工作。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內遷工作。國史館資源委員會檔案史料初編>>記載:「組成上海工廠遷移監督委員會,由資源委員會主辦,林繼庸為主任委員,負責工廠遷移事宜,排除萬難,對民間工廠一面動以愛國情操,一面給予經濟利益,終於遷出一百四十六家工廠,技術工人二千五百餘人,樹立內遷工廠的基礎。」(國史館,p.110)所謂「一面動以愛國情操,一面給予經濟利益」,可見這些工廠主人及工人並非自願遷入內地。而「動以愛國情操」,是否意味著特務、流氓的恐嚇作用,更是值得深究。這些內遷的資本家及技術工人下場甚慘:「儘管各地民營內遷工廠為抗戰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最終並沒有逃脫官僚資本家的掠奪,到了抗戰末期,他們不是落到官僚資本家手裡,就是奄奄一息。許多內千工廠只得將生產用的機器賤賣以維持生計,內遷工人,一般也只領得一點微薄的遣散費回滬。因此,對民營工廠的悲慘命運,有人做了這樣的概括:”各遷川工廠可謂當年艱難辛苦而來,今日傾家蕩產而歸,尤以中小工業廠家受創最盛,實為抗戰 時代一頁傷心慘史。」(孫果達,p.30)

民營企業日漸萎縮,資源委員會轄下的國營企業卻蓬勃發展。一九三八年一月,資源委員會接管軍事委員會之第三部(主管國防工業)、第四部(主管國防經濟),以及「建設委員會」,改隸新近成立的經濟部。改為主委制。原秘書長翁文灝出任經濟部長兼資源委員會主委,原副秘書長錢昌照任副主委。自此,資源委員會便與經濟部密切連結。一九三九年,資源委員會的事業僅有六十七個單位,三年後膨脹至九十六個(中國當代名人傳:錢昌照,p.279)。到了「抗戰勝利前夕,廠礦單位共有一百 二十一個。」(錢昌照,p.77)﹞ 一九四五年更增為一百三十個單位。(姬田光義,p. 420)一九三六年才二十一個單位,短短九年就擴展了六、七倍,其故安在?

首先,國家的融資大量撥給資源委員會。該會資金來源主要依賴政府預算與中國、交通兩銀行的融資。然而前者只佔政府預算的1%到3%,最高出資額為一九四一年的一千一百一十萬元法幣;兩行出資則遠遠超過這個數額,一九四五年高達九十億元法幣。(姬田光義,p.421)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是國府「中、中、交、農」四大銀行中的兩家,其大力支持資源委員會,可以看作政府透過銀行支助國營事業,支配工業生產。其次,資源委員會與宋子文關係頗為密切。副主委錢昌照「送秋波於宋子文失意之際, 慧眼識英雄,兩人成了莫逆。」(沈怡,p.74)而與孔祥熙、CC的關係則始終是對立 的。孔祥熙想抓鎢、銻,沒有達到目的,始終懷恨在心;CC想在資源委員會的各項事業內設立國民黨黨部,都被拒絕。據錢昌照自己分析,「資源委員會之所以能和孔、陳對抗,一則由於蔣介石在經濟方面往往利用資源委員會牽制孔、陳,二則由於宋子文和孔、陳一向不和,勾心鬥角,每當資源委員會和孔、陳發生爭執的時候,他總是支持資源委員會的。」(錢昌照,p.79,80)宋子文在這段期間內擔任中國銀行董事長,而交通銀行董事長胡筠與宋子文係密切,宋子文之弟宋子良又為交通銀行董事之一,以銀行的力量來支持資源委員會,是相當容易的。更何況宋自一九四○年六月起,被委為蔣介石的私人代表,專司爭取美援,影響力提高。資源委員會與之結合,得以迅速發展,是可 想而知的。再者,蔣介石利用資源委員會拉攏地方勢力,亦使其易於發展。「鎢、銻管理,會省合辦,資源委員會提供資金,盈餘會省各半;廠礦有的由會獨辦,有的會省合辦,合辦的由資源委員會提供資金,盈餘會省各半。各地方勢力無心建設,有人在他們控制的區域內辦些廠礦,點綴門面,又不要他們出錢,因之很少反對。況且合辦的廠礦還可以分些盈餘,何樂而不為。有些地方勢力也就藉此敷衍蔣介石,一舉數得。」(錢昌照,p. 80)

以上種種因數加起來,使資源委員會在與私營企業競爭時掌握絕對優勢。翁文灝等資源委員會人員擔任經濟部長,主管工商事業,在分配上佔盡便宜。資源委員會和其他的公營事業的資本額在一九四四年達到戰前的五十倍,在全國總資額中所佔的比率,從 戰前的12%增加到一九四二年的70%。(姬田光義,p.421)資金既控制在公營事 業手裡,政府又實施統制與獨佔貿易、增稅、收藏金銀外幣等政策(ibid.), 私營企業必然要凋零了。在各私營企業紛紛破產之際,資源委員會以國防建設的名義加以併吞 (ibid.,p.420), 得以及速擴張,可也不足為怪。


三 資源委員會之戰後設計及在臺經濟掠奪活動

一九四三年四月,資源委員會邀集相關黨政人員檢討其戰後經濟計畫草案。 預備發展金屬、燃料、電力、機械、化工等重工業,交通業,以及十一項輕工業。該計畫涵蓋三百多家重工業廠,三千多家輕工業廠。估計要動用美金二十億元 ,技術管理人員二十七萬,勞工二百八十萬。如此龐大的計畫是建立在戰後中國將可以自日本獲取鉅額賠款,又可吸引美國人來投資的假定上。(當時許多美國 工業工程顧問公司對中國戰後的工業發展持樂觀的態度。)為了因應中、美合作所需,資源委員會曾選派數千個工程師前往美國受訓。根據這個計畫,戰後政府 對經濟部門的控制,國營企業的膨脹,都將更加擴大。一九三七年前不受政府控制的經濟部門也將受到波及。國家將在經濟中,尤其是在工業中,發揮前所未有 的重大作用。國家,意指中央政府,將會在不顧及地方(省)利益的情況下,擴張其控制。與國防有關的經濟活動將優先發展,意即優先發展重工業集中的地區 如東北與華北,而犧牲輕工業集中的地區,如臺灣。然而,對於「日、偽」轄下地區(如臺灣)的工業實況,資訊相當匱乏,只有原則設計,缺乏具體計畫。( William C. Kirby,p.p.4 - 5)


臺灣戰後接收計畫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

除了中央外,「臺灣省」另有省級單位接收。一九四四年四月十七日,專司 接收臺灣的臺灣調查委員會成立,主委陳儀,常委夏濤聲、周一鶚、錢履周,委員為謝南光、游彌堅、黃朝琴、沈仲九和王芃生。臺灣調查委員會所作的調查偏 重於政治體制面,對經濟面則相當忽略。一九四五年三月,臺灣調查委員會制定「臺灣接管計畫綱要」,其中只擬定一些原則,並無詳細的計畫,政治性的考量 壓過經濟性的考量。第一要務是「根除敵人的影響」,實施三民主義與國語的再教育;至於經濟問題,要擺在第二位了。(ibid.,p.p.5 - 7) 很多人都以為接收變成「劫收」的罪魁禍首是陳儀,這是對中國官場不夠了解而犯下的錯誤,也是近來國民黨官僚(特別是馬英九)用來替蔣介石 脫罪的手段。日本殖民統治末期,以戰時經濟的手法,讓日資企業併吞了許多台灣本地資本家的資產。戰後日本人當然得把這些資產交出來;其中較賺錢的企業,幾乎全被資源委員會接收走了,鍊鋁、銅金、石油三項由資源委員會獨辦,糖業、電力、造紙、肥料、水泥、造船、機械等項以「會六省四」的方式國省合辦。所有一級主管由資源委員會任命,長官公署根本無插手餘地。(嚴演存,p.14)一來,資源委員會是中央主管機關,長官公署是地方,本來就難以抗衡;二來,陳儀統治臺灣期間,恰好也是資源委員會勢力最強大的時期,錢昌照的後臺宋子文為行政院長,翁文灝為行政院副院長兼經濟部長,使陳儀不能不低頭。行政長官公署所接收的企業,與資源委員會在臺事業比起來,是小巫見大巫。而且,長官公署工礦處處長包可永是借調來的,其本職為資源委員會工業處處長,又是經濟部台灣 區特派員,一面幫行政長官公署接收,另一面也幫中央的資源委員會接收。

  不僅如此,金融也被資源委員會奪走了。一九四六年四月,陳儀在宋子文的 壓力下以嚴家淦取代張延哲為財政處長兼臺灣銀行董事長。為此陳儀頗感「委屈」、「冤枉」。(戴國煇,葉芸芸,p.p.149 - 150) 資源委員會在臺企業完全依賴臺灣銀行供給資金,所借款達該行借款總額的百分比在一九四六年為30% ,一九四七年為20%,急劇加速臺灣的通貨膨脹。(William C. Kirby,p.10) 加上蔣介石又命資源委員會將大量的糖免費運至中國大陸,不但使臺灣糖價騰貴,帶動物價飆漲;臺糖無經費可用,乃向臺灣銀行支取更多的資金,臺銀只好加 印鈔票,通貨膨脹益發不可收拾。(潘志奇,p.72)

資源委員會不僅擾亂了臺灣的金融秩序,其人事政策也造成了一些負面的影 響。由於大批日籍技術管理人員的迅速撤離,人員的質量問題就顯得格外重要。取代日籍人員的大批臺灣技術人員都是未經訓練的,資委會對之並不信任。所有 管理人員、工程師全是來自大陸的大學畢業生,他們不喜歡艱苦、骯髒的工作,也不樂意與工人保持日常的接觸。資源委員會的人事制度又貶低那些未曾上過大 學的技術工人。臺籍人士既無機會擔任管理人員,得到社會、經濟地位與成就感,又要被蔑視、不信任,而所有的工作機會都壟斷在資源委員會及長官公署的企 業手中(私營企業的生存空間被壓縮到近乎於零的地步),這種不快的感覺,攏罩著整個臺灣社會,與二二八事件的爆發,有極其密切的關係。(William C. Kirby,p.p. 11 -12)

二二八前夕搜刮台灣資源的,主力其實是資源委員會,吃剩的才輪到台灣長 官公署。資源委員會把台灣許多資產都運到中國,在內戰中消耗掉了。許多人不明白蔣介石的設計,而一味地把責任歸咎於陳儀,使陳儀替蔣介石背了很久的黑 鍋。若將二二八事件定位為官逼民,那也應該要按照責任輕重來論述,這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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