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大砍外籍白領門檻,產業救命丹?勞工追命丸?
放寬外籍白領勞工就業限制的政策即將於本月底上路。本次政策修改最大的變動就是取消過去對於白領外籍勞工的諸多來台就業門檻,改採研議已久的「評點制」。未來白領外籍勞工可不受薪資門檻47,971元與大學畢業需兩年工作經驗的限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說這是由於台灣本土的白領技術人才流出已為人才淨輸出國,再持續下去,我國的競爭力將趨於枯竭。因此才會有這些留才、攬才規劃。 但我們可以發現,這樣的思維的出發點純粹立基於勞動力供需的理由,但勞動力供需失衡真的可以靠引進外勞填補這麼簡單的方式解決嗎? 近年來台灣的薪資水平趨於停滯,其中服務業的低薪狀況尤其嚴重,服務業的一般從業人員薪資22k的比比皆是,多數行業甚至只能提供沒有發展性的低技術工作。在這樣糟糕的就業狀況下,台灣本土白領人才自然而然外流尋求更好的機會。所以勞動力供需失衡的真正問題應該是我們的薪資水準過低以及企業無法升級故只能提供取代性高的低階技術工作,而本應保障本國勞工的勞動部竟在這樣的情形下以勞動力供需的理由決定開放白領外籍勞工的輸入。 這樣的開放之後,一時之間也許會吸引一些國外的白領流入,可別忘了現在亞洲各國如南韓、新加坡、甚至中國都正開出更好的條件吸引外國人才。在國內勞動條件無法提升的狀況下,這樣的政策久了最終不只把台灣變成這些國家人才供應庫,更悲哀的可能是人才供應跳板。具體的例子就是如中華職棒的洋將一樣,待遇與技術都無法與日本與韓國職棒待遇相比時,洋將們只要在台灣打出成績,就馬上跳槽到日韓去,而最後留在台灣的國外勞工可能只剩下能力無法進入更高領域的「人才」。更該注意的是,當在具有特殊技術性的產業的國外人才跳槽後,更可能把台灣的專有技術帶出去,最終,一時的勞力填補造成的長遠結果就是我們的產業永遠停滯,甚至更加失去競爭力。 再來,一直以來政府的「外勞政策」一直以補充性政策與總量管制為原則,目前台灣最大的外籍勞工輸入國為印尼、越南與菲律賓,這些國家國民教育程度其實都不算差,菲律賓大專學歷者約40%,越南30%,印尼是高等教育程度相對較低的。這幾個國家在過去由於國內經濟基礎建設不足,導致高階人才求職空間不足,外流嚴重,雖然近幾年由於經濟起飛,所以較多藍領階層勞工漸漸能留在國內,但對於白領階級的人才還是欠缺工作機會。因此可預估本次開放後,未來本政策實行後,最多量流入台灣的白領勞工勢必為東南亞裔,由於目前台灣薪資水平仍高於其原母國,這些勞工勢必願意接受較低廉的薪水,因此在能補足國內企業低薪職位勞工缺口問題的同時,本國勞工在薪資上的議價能力也會隨之下降。就如最近幾年歐盟多國如德國本國勞工面臨東歐或土耳其等國勞工輸入的處境一樣。 其他放寬項目包括聘僱白領外勞的企業資本額與僑外生每年來台配額均不設限。其實自去年7月起,主管機關即已開始實施僑外生工作配額評點制,大幅放寬工作資格:包括取消2年工作經驗的限制、不限聘僱薪資需達47,971元以上,據勞動部的資料指出,此政策實施後僑外生留台工作人數較實施新制前成長67%,但同時平均聘僱薪資也下降達31,457元。 當未來中小企業也開始普遍聘僱外籍勞工,且各項限制放寬的政策實施在即,此政策實行的影響也預告了未來台灣本國勞工不但將因外籍勞工的競價效應失去許多工作機會,與僱主議價的籌碼也將再減。若按照目前無配套的政策時事,伴隨而來的將是本國勞工失業與低薪問題恐將更形嚴重。到時,本國勞工服下追命丸的同時,本來競爭力即已貧弱的台灣產業界服的卻只是嗎啡而不是產業救命丹,反倒產生雙輸局面。 追求一國經濟發展的穩定與成長,政府在政策決策上,如何創造產業與勞動的雙贏應是首要。未來擁有執政權與國會多數的新執政黨,面對台灣的整體勞動政策的思考,應該要跳脫產業出發的單向思維。 本文作者:宋致誠 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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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選前一夜到今,搶占國內外媒體版面是兩位女性,一位是中華民國第一位女性總統蔡英文女士,另一位則是以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加入韓國偶像團體TWICE 的周子瑜小姐。當蔡英文女士是因為在成為華人民主社會第一個女性領導人而受到全球注目,但周子瑜小姐登上國際版面的原因,卻是兩岸政治民主發展的落差與矛盾而波及,導致其人權受到非民主國家的政治迫害與權力罷凌。這場由台灣所舉辦的第六次總統直選的最終公演,女主角與女配角成為了鎂光燈的焦點,也點亮台灣,讓全世界都看見,但台灣這座舞台的暗處、布幕後的一片狼藉,正等著這位最佳女主角與他的劇組團隊收拾,並準備下一檔的戲碼。 大選意外插曲扯下的遮羞布 周子瑜國旗事件,起因於周子瑜小姐在韓國節目舉起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聲稱自己來自台灣,卻被台灣赴中國發展藝人黃安先生舉報為台獨支持者後,引發中國網路與論攻擊、電視台封殺,所屬經紀公司迫使了周子瑜小姐拍攝了一段道歉影片,宣示「中國只有一個,海峽兩岸是一體的,我始終為自己是一個中國人而感到驕傲。」這段影片在影音網站流出後,全國一片譁然,也認為是衝擊選情的重大事件。隨後該事件相關消息以及對台灣大選衝擊的評論,也在國內外各大媒體持續發酵,也成為選前與選後網路聲量最高的重要事件。 當中國認定「主張中華民國就是主張台灣獨立」時,確立習近平領導的中國對兩岸交流互動是根基于於主張「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該事件的發生等於告訴台灣人民,即便是娛樂文化交流,中國保護台灣人民的權利與利益的前提,是必須認同一個中國原則,而所指稱的中國就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一中各表、各表一中的空間。 這個由黃安在大選期間引起的亂入戲碼,卻讓馬總統領導國民黨團隊,在這八年間不斷標榜「九二共識」帶來兩岸和平穩健發展與交流的這塊「一中原則」的遮羞布,在大選前被扯了下來。 台灣投機大人們的歷史共業 當資深鄉民們、電視台名嘴們用政治的角度在看待周子瑜小姐對台灣選舉的衝擊時,當大家將矛頭指向「向人民幣下跪」權力罷凌、違反人權的韓國經紀公司JYP時,當大家同聲撻伐黃安不應該欺負一個16歲小女孩的時候,這些做出各式各樣評論的大人們有沒有想過自己,在她出生前,就握有透過自己手上的選票選擇執政與監督的團隊的權利。 台灣人民在1991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後,就取得了選舉正副總統與國會議員的權利,1996年實施中華民國總統直接選舉以來,一直不願意正面面對且共同解決台灣在國家定位、兩岸關係、國族認同、社會運作與經濟發展所累積出來矛盾與困局,並將問題簡化成為藍綠、省籍、階級、世代對立。這二十年來,有權選擇國家路線的大人們投機取巧、搖擺不定的作法讓台灣走進迷路,而這些台灣未來希望們,自然也被帶進充滿荊棘的困境。 所以當大家把矛頭指向馬英九、國民黨時,可別忘了賦予他與他團隊權力的正是多數台灣大人們的決定。而即將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也別忙著權力計算,因為周子瑜國旗事件背後的近因、遠因,是這些年來大家的歷史共業,也是蔡英文女士取得勝選喜悅後,必須馬上收起笑容、擔起責任解決的台灣三大挑戰。 挑戰一:國族認同意識的內外協調 蔡英文女士在勝選感言說了「我當總統一天,會努力讓我的國民不必為認同道歉」,也承諾「處理兩岸關係,會積極溝通,不挑釁,也不會有意外。」,但不可否認周子瑜國旗事件就是一個意料之外的意外。 在國族認同上,「自己是台灣人」的比重已達六成,從 318太陽花學運、台灣國護照貼紙運動,可明顯地感受到解嚴後的天然獨世代對於台灣與中國的國家對等關係、去中國(China)的台灣(Taiwan)正名渴望已經越來越高。年輕世代想要改變台灣的這股積極推力不僅不會縮小,且可能在任何一個類似事件後而擴大,若硬要維持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維持現狀」恐怕會被視為阻力。 當更民主、更自由,更獨立、不需依附在哪國家之下成為越來越多國民的共同意識,如何在國家內部意志與外部壓力取得平衡,將是未來四年台灣領導者與執政團隊的重大責任。 挑戰二:國際外交空間的持續擠壓 在外交上,馬英九兩任總統期間採取外交休兵政策,卻讓中國儼然成為台灣在國際代言人,鄰近周邊國家對台灣政府的態度日愈輕視、日漸將台灣視為中國附屬品。 回顧「廣大興漁船槍擊案」、「越南排華暴動」到「周子瑜小姐道歉影片」等重大外交關係緊張事件,外交、國安體系荒腔走板因應表現,均凸顯了馬政府積極強調與中國共築友善關係、避免觸及一個中國原則的活路外交,也讓「經貿外交」、「形象外交」和「文化外交」走向死路,讓台灣在周邊鄰近國家的眼中成了中國的一部分。 進行外交與經貿談判時,最重要的就是「籌碼」,讓掉的、失去的就必須用其他的談判籌碼要回來。但這些年來,台灣在一個中國、毫不表述的原則下,早已失去了許多爭取國際空間與談判籌碼的機會。 當亞太局勢隨著美、日挾著TPP框架協議的簽署展現領導亞太經濟圈的決心、東協經濟共同體的正式生效、中國所主導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的開業而相互競合、持續產生變化時,深陷中國流沙的台灣,要如何從這個困境逃脫,重新站穩西太平洋亞洲軍事、外交、經貿島鏈的關鍵位置,所需要的恐怕不只是美國所拋出的橄欖枝,而是一個「台灣」這個海洋島嶼國家為主體的外交經貿戰略藍圖。 挑戰三:無法逐夢的社會經濟體系 最後,讓我們冷靜想想家境富裕國二的女孩隻身到韓國艱苦受訓三年,忍受苛刻的經紀條件,想追求是舞台?還是財富?台灣為什麼會讓一位台南有才華、有實力、嚮往表演舞台的年輕女孩「在韓國」、「因中國」而必須為「認同台灣」而道歉。 歸咎原因,不就是這些年來,掌握社會經濟發展體系的大人們,任由台灣在國內矛盾與外部困境,擊潰台灣社會經濟的穩定體系與基礎。追求即戰力、 22K 起薪、薪資倒退、生產基地外移、藍白領外勞引進、中國市場偏重等產業因應對策,不斷地貶低年輕人價值,不願意培訓年輕人,不樂意為他們搭建舞台,才迫使台灣許多才華洋溢、充滿自信的年輕人,被迫到海外尋找舞台與表現機會。他們認同台灣、為台灣發聲,但台灣社會卻沒有給這些年輕人築夢的空間。 看見曾宇謙、周子瑜,還有撐竿跳小將葉耀文,這些台灣有天份的年輕人,卻因「台灣」在國外而在他們最自信的舞台上遭受委屈,我想提醒蔡英文女士,台灣年輕人真正想要的可能不是你所承諾「一個更公平的住宅環境」這麼簡單,而是一個可以逐夢而踏實的台灣社會經濟體系,可以讓他們跟辛苦培養他們長大的爸媽一樣,靠自己的努力可以獲得相對應的肯定、可以有個讓自己發光發亮的舞台,而那棟買不起的房子是只是從他們上一代傳承下來幸福圖像的一部分表象而已。 本文作者:葉懿倫(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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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本週六投票日沒剩幾天,各種荒誕不經的政治小道消息紛紛出籠。近日最詭異的流言,當屬「多數黨組閣」。幾個媒體不約而同盛傳,若中國國民黨失去國會最大黨地位,馬英九總統將提前釋出組閣權,除外交、國防等元首職權外,其餘內閣任命權將交由國會多數黨組閣云云。這條新聞究竟是那個陣營的傑作,本文不擬揣測,至於「多數黨組閣」在目前憲政體制上的不可行性,倒值淺談。翻開憲法,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其任期為4年。其意義在於,人民在投票的時候,就已經授與其4年的民主正當性基礎。倘若總統缺位時,則由副總統繼任,期間不至於產生民主正當性的空窗期。因此,在總統4年任期內,總統有權利,亦有義務要履行憲法上的諸多職權。縱令下屆總統人選已產生,然而剩下4個月的時間裡,現任總統仍可在其剩餘任期裡推行政務。不管下屆總統是否屬於同黨,其施政理念勢必有所出入,是以現任總統固然需要對下屆總統予以尊重,並妥善辦理政權交接事宜。然而要強調的是,下屆總統被賦予的權力,是自5月20日開始起算,在5月19日前,現任總統還是在4年前的權力來源基礎之上行使總統職權,而無任何影響。拉回政治現況分析,下週六不管選出的總統當選人是誰,到5月20日前總統仍是馬英九。現有內閣究竟應該大幅變動或進行小幅改組,完全繫於其一己之意志,憲政上絲毫不隨國會黨派版圖更迭而有影響。退步而言,縱使總統馬英九如流言般想首開先例,邀請取得多數席次的最大政黨組閣,這點也要取決於被邀請人意願。在今年2月至5月的政治行事曆上,贏得總統選舉的政黨最主要的任務,將是「執政團隊成形」與「政權交接」這兩件大事。民主政治以責任政治為重要內涵,現代法治國家組織政府,推行政務,應直接或間接對人民負責。倘若2月未就職的總統當選人一方面間接透過組閣權而提早入主行政院,但另一方面國防、外交乃至國家大政方針仍由現任總統馬英九支配,若施政發生破綻而有咎責必要,這筆帳要算在「新內閣」抑或「舊總統」頭上?勢必釀成混亂而難解困境。屆時最受傷的,難道會是「死豬不怕滾水燙」的待退總統嗎?檯面上競逐總統大位的人物,每個人都不是第一天參與政治的素人,尤其是下屆總統當選人,更能一眼看穿這個悖離責任政治原理、拙劣至極的政治陷阱。更淺白地說,「笨蛋才會上鉤」。相關討論,或可休矣! 本文作者: 羅承宗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 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員) 個人網站: 查爾斯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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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國民黨的2016前任總統候選人洪秀柱,以現任候選人朱立倫的競選總部顧問團總團長身分,前往中國上海拜訪台商,希望能夠為低迷的藍營選情,引來多一點中國的暖流。號稱擁有台灣旅居中國人數超過30萬的上海,卻僅席開40桌、到場不到400人,台商們對於與中國國民黨維持良好的政商關係,似乎開始興趣缺缺、不覺得有那麼重要。 中國國民黨為何在台商沒了票房魅力? 這次台商對總統選舉反應冷淡,根據某報社論分析,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第一、大選民調國民黨支持度落後大,許多台商認為本身已無法影響選情,在「不差我這一票」的心態,表態支持、返台投票的意願下降;第二、部分台商對國民黨執政成效的失望,認為行政與立法資源一把抓的國民黨,卻在兩岸服貿、貨貿頻頻卡關,讓台商感到不可思議,也澆熄了支持的熱情;第三、台商在中國與全球市場面臨產業處境與壓力,迫使台商無心再分散精力過問台灣政治,加上產業的上下游關聯性與台灣日漸脫鈎,對台灣的關心自然也就降低。 前述的說法理由當然都是影響台商政治表態的可能原因,但這樣說法不僅有意地將「台商政治冷感」歸咎於台灣國內對於兩岸政治發展判斷與台商之間的歧見、失望,卻刻意的忽略背後的關鍵—「中國因素」。若我們把中國因素納入,重新思考與檢視前述台商返台投票的三個理由,就不難發現「中國」這張國民黨視為票房保證的王牌,在台商心中已不再吸睛。 為何主動擁中老闆們不表態了? 還記得在2012年總統大選投票前,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女士慷慨激昂的公開支持九二共識的記者會新聞畫面吧!!有許多綠營人士都認為對於當時的總統大選是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但為何這次的總統大選,王文淵、張榮發、蔡宏圖這些當年公開表態支持九二共識的產業大老們都噤聲了,連前年九合一大選為國民黨全台跑透透賣力輔選的鴻海郭台銘董事長,這次卻連好友盧嘉辰立委的台也沒站。往年企業家客串演出的政治選邊站為何沒有上演,靠中國市場吃飯的「老闆們」為何不再為中國發聲、為國民黨出頭,背後相當值得玩味。 台商、大老闆們對政治立場表態行為,可化分為「主動」與「被動」兩種,主動是指他們憑自己對政治情勢的判斷與主觀意識出來表達立場,而被動則是外力施壓要求他們出來表達立場。換言之,2012年出來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台商、老闆們卻在2016年惦惦不表態的原因,不外乎沒有主動表態的動力,或是沒有被動表態必要。 是對中國國民黨失望嗎?還是對中國共產黨失望? 以王雪紅女士為例,當年為打入中國市場不惜聲稱「hTC是中國人自創品牌」,但中國卻從沒當她是國產品牌,市場還是留給了根正苗紅的華為、小米、中興,主動、被動的親中下場,不僅沒撈到任何好處,不僅引發台灣反彈、甚至還被倒打一把,淪落到兩岸不是人,但這也只是代表性的案例而已,在全中國各地方吃悶虧、被取代的廠商絕對不在少數。 根據中華徵信所調查,登陸投資的中大型企業在2013、2014連續兩年零獲利或虧損占比高達60%以上,包含微小企業,則有近八成台商虧損。2012年續投中國支持的國民黨,並沒有讓他們在中國市場上取得預想中的好結果。與其說台商老闆們對國民黨執政這七年多來執行力失望,還不如說他們是從中國的掏金夢中醒了過來,「利慾」不再薰心,何必浪費機票錢回台投票支持能夠與「中國」合作的國民黨。 這些年來國民黨與共產黨讓兩岸各項合作備忘錄簽不停,但是每年海基會舉辦的台商端午聯誼餐會,台商還是對國民黨政府抱怨個不停,雖然嘴裡怪罪藍綠惡鬥,但他們比誰都還要清楚,真正關鍵在於中國的態度,如果中國不願意解決,跟國民黨政府講再多也是白搭。 沒了利益的中國,台商會繼續挺嗎? 近幾年台商在中國眼中早已不是帶錢、帶技術的貴客了,而是中國晉升製造強國在國際市場上第一個要擠下競爭對手,已經沒有必要再對台商好聲好氣。當中國於2014年11月宣布將中國稅收獎勵政策統一收歸中央制訂與管理的《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後,經歷過大風大浪的台商們早就清楚的知道,留在中國不僅沒錢可賺,連稅收獎勵、社保減免、財政支出這些地方政府提供的便宜也沒得佔,當慣逐「成本」而居的產業遊牧民族的台商們,展開了自中國的大撤退、大遷徙。近幾年來台商陸續轉移陣地或撤退養老,為了保命身家不得不低頭台商持續減少,再加上中國政府不給利的態度,自然而然叫得動的台商人數,也就大幅減少。 為了拉抬中國國民黨選情舉行的馬習會,中國共產黨習近平主席在致詞中提到兩岸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同胞兄弟」,但國民黨執政的這些年,台灣在中國的眼中,是同胞兄弟、異母兄弟,還是應該被使喚的聽話小弟,那些台商協會的會長們心裡比誰都還要清楚。為什麼台商不回台投票,怪罪民進黨、怪罪太陽花學子們、怪罪朱立倫換柱,怎麼不怪罪那個讓台商在中國的飯碗越來越難捧的背後大BOSS? 本文作者:葉懿倫(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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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的午後,正是大部份人們引頸期盼下班好好回家放鬆的時候,也是大部份民間機構的社工們忙碌地要趕在公務員們下班前將資料完成交寄的時候。在年關將近的的12月11日週五下午,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發出一紙新聞稿,要求追討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在前一整年度向政府申請的所有補助款,其皆源自於早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質詢。 在今年6月份,應曉薇議員打壓芒草心社工張獻忠引爆了眾多社福團體的公憤,共同召開記者會逼出台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承諾慰留張社工才平息這場風波。事隔近半年,當再次受到應議員同樣的壓力時,台北市社會局眼見這次無人關心,態度馬上產生180度的大轉變,順應壓力按照議員的要求處置芒草心。按府方新聞稿的說法:「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於103年向社會局申請補助案時,由於社會局聘請的複審委員黃梅英未主動告知社會局其當時正擔任芒草心的常務監事,所以有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發生,因此撤銷當年度補助之審定結果,並追討已撥付之款項。」看似一個於法有據的處置,但背後其實只是反映了台灣整個社福體制崩壞的結構。 政府的補破網社福價值與夜壺心態 在歐美國家中,社會福利的價值在於讓所有國民有可以有一道生活安全的保障。但因著國民黨威權時代傳承下來的意識形態,社會福利在台灣往往只是作為穩定社會的工具。反映在執行層面上,就是政府只願意用很少的社會福利資源投注在社會最弱勢者的身上,在執政者思維著眼於「省錢」、「省力」與規劃只是看到哪裡有洞就補哪裡的價值下,往往不負責任地把個案服務通通外包丟給非營利社福組織。以街友的服務為例,2012年監察院朱鳳仙委員調查報告即指出:「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多由兼辦人員辦理,輔導人力嚴重不足,影響遊民輔導業務之執行,且專業訓練不足。...多數縣市透過委託或結合轄內社會福利團體,辦理各項遊民輔導服務,民間慈善團體聘雇之遊民輔導人員亦擔任個案管理者,並執行遊民輔導工作。」 芒草心事件反映了執政者對於這些非營利社福組織的基本態度:把你當「夜壺」——有用的時候要你幫忙,沒用或是對自己利益有影響的時候把你踢開。舉例來說,台北市社會局綜合性社會工作業務的預算4000多萬裡,即有2500多萬為委辦的費用,達到總經費的60%以上,這還不包含其他委辦的人事費與業務費用。除了少數具規模的大型機構有與政府單位的議價能力之外,大部份的接受委辦的小型機構往往整個機構一半以上的經費需依賴政府的補助,使得這些機構的生存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以致可以讓政府與取予求。這幾年來,由於各地方政府財政的拮据,使得經費補助的審核更加嚴格,往往機構委辦政府的計畫後,補助款年年減少,自籌款年年加增。在這樣的情形下,機構只能被迫在人事以及業務費用中不斷壓榨才能勉強存活。 扭曲的價值導致崩壞的社福體系 政府經費不足,專業人員不足。而委辦的社福機構的服務人力也礙於經費日漸吃緊、業務量上升、但薪水卻不增反減。以薪水來說,台灣社工人員平均起薪為基本工資到 2 萬 4 千元之間,台北市有 6 成「社工師」薪資為 3 萬元至 3 萬 5000 元(更別說非社工師的社工人員),且年資呈現兩極化,集中於 3 年以下的資淺人員及15 年以上的資深人員。以業務量來說,我國高風險家庭服務案量為歐美的 15 倍;據 100 年社會工作調查,社工有 87%超時工作,有 16%曾被延遲發薪。民間社福機構的惡劣勞動環境使得社福從業人員的流動性大,業務很難銜接。這一次芒草心補助審查的問題,按經驗來說很可能是民間機構與政府單位的人員在業務銜接蝕資訊落差產生的失誤,這一類的情事在社福界也時有所聞。 結論:唯有願意承擔責任的政府,才有改變的可能 綜觀來說,是執政者應調整對於台灣社會福利價值的時候了!不應只單單把社會福利當做維持社會穩定的工具,而是該好好思考如何透過整個完整社會福利體系的建立,來讓所有國民可以居住在一個沒有後顧之憂的社會中。另外,政府不該再存有把民間社福團體當作隨丟即用的「夜壺」心態,除了該負起政府自身對於社會安全體系該負的責任,更多地把社會服務納入公營體系中,也要把民間社福機構視為對等的合作夥伴,在經營環境與勞動條件上予以穩定的保障。以這次芒草心的事件為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就應該扛起責任,願意與民間機構共同承擔疏失,而非出事了把所有責任皆推民間機構,放任人家自生自滅。唯有這樣,才能真正取得民眾與民間團體的信任,降低未來彼此溝通的外部成本。 本文作者:宋致誠 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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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時期,政府為處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課題,法務部曾擬具「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並先後於2002年9月13日及2005年10月17日函送立法院審議,惟由於當時朝小野大,使該草案屢受杯葛,遲遲無法排入審議。基於許多人質疑難道不當黨產取得條例未通過,中國國民黨之不當黨產是否即無法處理?因此行政院遂於2004年底成立律師團,對中國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主動提出告訴。希望追討當初所有權移轉有爭議,以及政府曾經撥經費補助,或委託購買之黨產,範圍包括在中廣名下之嘉義民雄、台北縣八里、板橋之土地,以及日治時代接收經營之19家戲院。其中,中廣公司位於板橋市民族段8筆土地,其現值超過10億元,市價約35億到40億元左右,若能變更為商業用地,更可上看60億元。 黨營事業中廣公司當年如何取得這塊黃金地皮呢?話說這8筆土地於1946年間辦理土地總登記時,台灣郵政電信管理局一併辦竣囑託登記權屬為「國有」,管理機關原為為台管局。中廣公司於1980年12月函請台灣電信管理局辦理移轉「管理權」予該公司,經該局陳報電信總局依照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行政院相關令函令及附發之證明書,於1981年1月同意將管理權分割移轉予中廣公司,中廣公司遂逕於1981年6月向板橋地政事務所申辦管理機關變更登記為該公司管有,但土地產權屬仍為「中華民國」。管理權入手後,接著「進擊的中廣」更於1985年3月由行政院核准「作價轉帳」而取得這塊土地的所有權,並經地政事務所登記完畢。 從「國有土地」到「黨有土地」的奇幻產權漂流,儘管政府當年堅稱於法有據,依法辦理。但是倘若翻開六法全書,依國有財產法第11條規定,國有土地的管理機關必須是行政機關,因此1981年6月變更管理機關為中廣公司,顯然已違反國有財產法,至於而1985年8月進一步變更為中廣公司所有原因為「作價轉讓」,然遍查所有土地移轉的登記原因及實務,都沒有「作價轉讓」原因,又根據「作價」的文意,似有對價支付,但有趣的是,中廣公司又根本沒有支付任何對價就取得這塊黃金地皮。換言之,這段從「國有土地」到「黨有土地」的奇幻產權漂流,不僅毫無法律效力,更是國庫通黨庫、淘空公產的犯罪例證。 本案案情並不複雜,中國國民黨政府違法移轉土地給黨營事業的事證明確。然而從2004年底起算,本案在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代表國家追討土地的交通部在一、二審都接連遭受敗訴判決。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於2007年3月認為原審判決違背法令而廢棄原判決,並發回高院更審。其後高等法院於2008年2月作成更一審判決,廢棄高等法院原判決,確認中華民國對系爭土地之所有權存在,亦即法院正式認證「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中廣公司長期據為己有之土地事實上屬於國有財產」。然而此勝訴判決經被告上訴後,最高法院又於2009年9月又廢棄原判決,第2次發回高等法院更審。2011年9月高等法院於更二審仍認原告請求確認中華民國對系爭8筆土地之所有權存在,並本於民法第767條規定,請求塗銷被上訴人所為不實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管理機關之變更登記,為有理由。然而此勝訴判決經被告上訴後,最高法院2012年4月又再次指摘高院判決「速斷」,第3次發回高等法院更審。2013年4月高院於更三審仍認為系爭土地屬於國有,原告主張有理由。上訴戲碼再度上演,所幸最高法院此次終於不再堅持己見,於2014年8月駁回中廣公司上訴,全案就此定讞。 這場「中華民國」對「中國國民黨」的民事訴訟案法律爭點並不複雜,中廣公司自始不可能取得土地所有權。然而司法之路漫漫迢迢,一場訴訟打下來,纏訟近10年,甚至期間又遭逢2008年5月政權輪替,這塊原屬國產的土地才又回歸全民所有。就政府以訴訟追討黨產的嘗試而言,本案誠屬具有歷史性的重要里程碑。然而就法律的解釋與適用上而言,法院基本上仍偏重在民法及相關法條條文中推敲打轉,而未體察到憲法法理乃至於背後所寓含之轉型正義問題,這點相當可惜,也同時凸顯了我國法學教育與法官養成教育裡迄轉型正義法學的認識不足。對於民主轉型尚在進行中的台灣而言,這塊尚屬陌生的研究領域,值得法界先進持續開拓深耕。 本文作者: 羅承宗 (南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員) 個人網站: 查爾斯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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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9號,財政部公布10月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數據顯示,台灣出口在過去9個月來已連續呈現衰退,其中,連續五個月的兩位數字衰退。包含政府官員在內的許多人把出口不振的因素歸因於紅色供應鏈崛起以及我國與中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落後所致。亦即,他們把自由貿易協定視為解救台灣經濟的萬靈丹。同時,許多人也以經濟學強調自由貿易會讓參與貿易的國家變好來合理化他們與中國洽簽貿易協定的行為。 事實上,經濟學強調的自由貿易好處乃是來自於國家與國家間的產業分工。白話來講,產業的分工就是不同國家的產業是具有互補性而非替代性的。就紅色供應鏈而言,政府官員認為紅色供應鏈崛起是造成我國對中國出口退的主要因素。這其實就是說紅色供應鏈替代了我國既存供應鏈的角色,造成中國產業對我國產品的需求下降了,因此,台灣與中國的產業關係就不是互補而是替代,不是分工而是競爭。故經濟學所強調的分工的好處在台灣與中國間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即使在某些產業中台灣廠商仍較中國存在一些優勢,但我們要問的是,當兩國貿易關係更密切時,這樣的優勢是短期的優勢還是長期的優勢。亦即,隨著時間的經過,某些中國廠商透過技術外溢,邊做邊學 (learning by doing) 也有能力開始生產與我們相近的產品,即使品質差,但只要產品堪用且價格低廉,對消費者仍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此時,中國低品質產品的出現一來搶走台灣廠商的部份市場,二來迫使台灣廠商必須降價因應,降低了廠商的獲利空間,這即是紅色供應鏈崛起對台灣廠商的衝擊,甚至紅色供應鏈就會出口到台灣替代掉本國的供應鏈。再者,台灣廠商的產品具有優勢是產品本身的優勢還是中國政府所賦予的優勢。這是因為若產品的競爭優勢是來自於中國政府所給予的優勢,那麼享受這些優勢的廠商必然是少數與中國政府關係良好的廠商,佔我國廠商的比例可能甚低。因此,即使貨品貿易協議簽訂後所帶來的利大於弊,只是少數人的利,多數人的弊。政府必須要清楚告訴人民如何建立所得重分配的機制讓好處可以全民共享。 最後,友達前董事長李焜耀曾指出,中國重點發展的產業,我們快閃。然而,包含工具機、石化、面板、汽車等四大我們希望降稅的產業都是中國想要發展的產業,台灣政府還希望中國降稅,我國似乎太過天真。此外,從清華紫光董事長趙偉國對台灣半導體廠商所發表的言論以及2014年6月中國政府公布的「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可以知道中國進軍半導體產業,建構自有供應鏈的決心。即使中國政府願意對我們四大產業降稅,那麼我們要拿什麼籌碼來交換,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最後,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在天下雜誌專訪中已指出,台灣太倚賴中國市場,這表示貨貿還沒簽都已經過度依賴中國市場了,貨貿簽了恐怕就只有中國市場。貨貿非簽不可嗎?答案已經很清楚了。因此,從郭董的談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不簽貨貿並非不要中國市場,而是不要再繼續倚賴中國市場了。 本文作者:滬大尾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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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框架協議通過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隨即在訪日期間表達盼日本支持台灣加入TPP,顯示在區域經貿政策路線上,推動「加入TPP」似乎是DPP既定的國際外交與經貿發展政策,在執行的態度上,也不像是馬政府喊口號看風向,而是有企圖將加入TPP當作為提升台灣在國際政經戰略位階的一環。但是,從現在台灣多數的政治人物與平民老百姓,對於TPP這個號稱全球最高標準的21世紀的大型區域經貿整合協定,似乎仍將關心的重點放在商品貿易的關稅廢除對製造業、農業產生的經濟效益與損失,卻忽視了很多生活息息相關與可能發生的TPP協議內容,例如十八章的「智慧財產權」。 動漫、著作權與TPP 還記得8月時台中市某立委候選人設立了所謂全台第一的「動漫」服務處,以日本暢銷動漫「航海王」的角色人物與圖像裝飾,並服務處則放置了「火影忍者」的圖卡供民眾索取,雖然所用圖像為二次創作者授權的作品,仍引發了台灣眾多日本動漫迷對於立委候選人採用該宣傳方式,是否有「版權」與「著作權」的侵害問題,展開了熱烈議論。事實上,這個案例也正說明了台灣未來若要加入TPP,在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規範上的立即課題。因此,趁著這次TPP與選舉話題,想與大家分享一下「木葉忍者村」、「草帽海賊團」之間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關係。 大多數每周定期收看航海王、火影忍者卡通的觀眾,應該會問草帽小子魯夫、火影忍者鳴人,又關TPP啥事情咧?!事實上,2013年日本宣布加入TPP談判時,動漫界的宅族恐慌度可是一點都不輸給農民,關鍵原因就在於主導TPP談判的美國對於著作權採取的是公訴罪,所有著作權侵權行為,任何人都可以報警、由國家提出告訴,與日本對著作權採取告訴乃論的私權不同。因此,日本創作團體十分擔心TPP的著作權協商若被美國控制主導權,將會導致日本長期以來,因創作者們給予二次創作的著作權彈性空間,所帶動的日本內容產業的蓬勃發展,在日本加入TPP而受到嚴重限縮。為此,部分漫畫家為提早因應可能產生的侵權問題,開始仿造國際創用CC的授權模式,設計出二次創作的授權符號,各方創作團體也不斷要求日本政府在著作權談判上,能嚴守告訴乃論的法律底線。 但從TPP的智慧財產權現階段已知談判結果看來,日本民間所關心的「保護期間延長」、「公訴罪化」、「法定賠償金制度」的三大議題,日本政府在談判上均出現讓步。首先,在著作權的保障間延長年限上,著作權保護期間由原來規範的50年,延長至公開後至少70年,而在著作權侵權屬公權與私權的法律定義爭議上,也在失守了告訴乃論的底線,未來有意圖的商業規模的著作權產品的違法複製或使用,將轉為公訴罪,但若在市場上對原著作權產品的收益影響不大,則不在此限。不僅如此,TPP會員國也將對著作權的侵權行為,設立法定的損害賠償制度以及追加損害賠償制度。 內容產業、智財價值與經濟成長 整體而言,TPP框架協議,雖然在公訴罪的提訴與否,納入了曖昧的市場收益規模,作為著作權人或執法者彈性調整的空間,但從總體法律制度發展上,可看出TPP的簽署將使得太平洋區域著作權保護將更加嚴格。 智慧財產權的著作權保障上,一直是中國、東南亞國家被歐美日等先進國家詬病的問題,但TPP的成立,象徵東南亞部分國家的著作權市場將開始擴大。過去對亞洲國家盜版、商業濫用等嚴重侵權行為沒轍的日本,這次藉著加入TPP擴大智慧財產權的海外保護領域與時間,與美國達成了夥伴關係,透過著作權的保障,來提升與維護內容產業海外市場效益,並帶動經濟成長,使內容產業成為推升日本經濟成長的一個主要動能。 目前台灣在著作權的保障上,與日本相同,以50年為限、採告訴乃論,因此從十多年前開始,台美貿易投資協定的談判,美國就不斷施壓在著作權保護上要求台灣讓步,以擴大延長美國著作產品的權益。因此,台灣要加入TPP所面對的國內因應與挑戰,恐怕比服貿、貨貿更多。 接招TPP對國際著作權形成的新規範 在長遠的國家形象與社會進步目標下,台灣社會對於任何國內外作品對著作權的尊重態度、保護行為與法規制定,原本早就應該要以更嚴謹的態度去維護國內外著作者的權利。但從國內層出不窮的盜圖、改圖爭議,甚至連訂定法律的立法機構現任立委,都會無知的出現著作權侵權行為,顯見台灣對著作權、授權、二次創作的法律意識與觀念薄弱、態度輕忽。 當台灣加入TPP的那一刻,則表示許多台灣相當受歡迎的美國迪士尼電影、日本動漫作品與周邊,只要未經授權而做商業用途,台灣政府都必須以TPP會員國成員身分,嚴格執法,讓這些產品一一下架。但從過去多起的現任委員與參選人明目張膽的侵權問題,正好提醒了今年6月訪美時宣示「有決心讓台灣做好入TPP準備!」的DPP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女士,是時候要開始想台灣社會對TPP的內容真的了解嗎?要怎樣讓台灣在有共識且準備好的情況下加入TPP?!因為沒有真正的準備好就貿然加入、照單全收,則來自四面八方的著作權控訴,恐怕像火影鳴人的多重影分身術、草帽魯夫的橡膠機關槍一般,讓台灣毫無招架之力!! 本文作者:葉懿倫(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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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全球36%GDP的巨型自由貿易協定(Mega FTA)—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在歷經五年半的談判,十二個成員國於在2015年10月5日達成架構協議,並召共同開記者會後,頓時間「TPP」這個21世紀的高規格區域經貿整合協定,成為洗版全球新聞版面與社群網站最重大的經濟議題。而TPP架構協議的內容公布,將迫使台、韓、菲等其他非會員國的環太平洋國家,必須把TPP在區域經貿、外交整合政策的位階,從議題層級拉升至不得不面對與因應的重大課題。 加入TPP不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 台灣外交部、經濟部面對此一重大消息,均對外表示對TPP樂觀其成,且宣稱已於「去年(2014)」開始積極準備,爭取加入TPP第二輪談判。但這些國家公務員似乎忘記了,加入TPP談判、成為會員國的政策目標,早在2011年馬政府爭取連任所提出的「黃金十年 願景計畫」,就將「推動台灣在十年內,加入跨太平洋經濟夥伴(TPP)」納入施政目標之中。 事實上,在過去四年間,馬總統在眾多公開場合演說中,持續表明台灣加入TPP的政府立場。例如,2012年8月馬總統在企業參訪行程中,以「排除障礙、調整心態、8年入T、能快就快」的十六字箴言,重申加入TPP的決心;2013年12月接見美國在台協會(AIT)理事薄瑞光時,為強調台灣加入TPP意願,誤將TPP說成PTT;2014年,更在元旦文告中,以「全民團結拚經濟」為題,期許全民同心、朝野合力,以雙軌並行方式,推動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 官員認證過去三年TPP是喊假的 當執政已經進入倒數階段馬政府官員們,在TPP架構協議通過的此刻,公開打臉喊了四年的馬總統,讓我們不得不懷疑過去馬政府的TPP、RCEP等區域經貿整合推動,只不過是為了爭取連任的選舉口號、掩飾「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爭議的亮麗包裝,一切攏係喊假ㄟ。 當馬政府將加入TPP視為暗渡陳倉政治手段、在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黑箱爭議引發318太陽花學運的同時,後發先至日本,不僅以最後一個加入談判的會員國之姿,成為TPP架構協議完成的關鍵推手,而上任剛滿三年第二次安倍政權,更以兩年半的時間,就達成了這個被喻為「平成開國」的日本戰後至今最大的經貿開放與整合協議談判。 日本TPP推動組成百人團隊因應 相較於喊假的馬總統,一上任就射出改革三箭的安倍政權,對TPP議題也展現出「來真的」魄力。上任後不到半年的時間,整合各部會意見,重新估算加入TPP的經濟影響後,隨即公開宣示日本加入TPP談判的意向與條件,著手展開談判與對策因應準備工作。且為了讓整個政府體系對TPP談判達到一體化,謀求國家利益最佳的結果,於3月22日召開了第一次TPP關聯部會部長會議,並於2013年4月5日內閣通過決議,設立了100人規模的政府對策本部,橫向整合相關部會的對外談判與執行國內因應調整對策。 日本TPP政府對策本部主要由外務省、財務省、農林水產省與經濟產業省等相關部會公務人員所組成,分為「涉外談判」與「國內因應」兩組,對外談判小組配置人員約70人,負責與其他11個參加國進行各議題的談判,而國內因應對策小組則配置約30人,負責與國內農業團體、產業界進行協調溝通、規劃因應對策。 核心幕僚與資深事務官落實意志 從TPP談判主導官僚的選定,更可看出安倍晉三對這次TPP談判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決心。在對策本部部長任用上,選定了2006年第一次安倍內閣時就擔任經濟產業省大臣心腹參謀甘利明經濟財政再生相兼任,以直接落實安倍對TPP推動的意志,而領導對外談判小組以及各議題的國內因應對策小組的「首席談判官」與「國內調整總括官」,則委任兩位1976年進入外務省、大藏省的熟悉外交、內政事務資深事務官鶴岡公二與佐佐木豐成擔任,加快指揮調度與協調溝通的速度。 在談判的資訊整合與效率提升上,日本政府更在通過內閣決議成立對策本部的同一日,立即在內閣府內揭牌設立聯合辦公室,將談判對口與溝通窗口的統一集中,且在談判進行的兩年半內,共舉行了15次的TPP關聯部會的部長會議,確保談判前後各部會資訊共有與共通,藉以縮短內閣、相關部會資訊意見整合的時間落差。這些措舉在在都顯示出日本安倍晉三對於完成TPP談判的決心,也說明了為何安倍政權得以在國內仍然飄散TPP亡國論的反對聲浪下,在短時間弭平爭議、加速談判進程。 TPP Know-how將是2016年總統必考題 雖然目前執政與在野兩黨對於加入TPP態度均為正向,但在馬總統執政八年的ECFA無效、服貿黑箱洗禮下,台灣人民對於區域經貿整合疑慮升高,態度也轉為保守,對於TPP抱持反對立場的社會團體不在少數,一旦進入準備上談判桌時,相關爭議、反彈聲浪,勢必接踵而來。若台灣下一任總統也把加入TPP當作經貿外交的重大政策目標,則已讓「加入TPP」成真的安倍政權,是怎麼帶領日本四大部會完成這個艱鉅任務,在未來又將如何準備因應TPP簽署與生效後,排山倒海而來的國內政策調整與產業協助,或許更是台灣2016年總統候選人與幕僚們,在前往日本拜會安倍政權閣僚們時,最應該請教的事情。 本文作者:葉懿倫(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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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今年二月農曆過年前提出的「核一、核二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共112.57億元預算案,九月初再次闖關失敗。立法院專案決策小組雖暫時阻擋了百億核後端基金預算的支出,但僅以共識決持續凍結預算,在非採刪除預算的情況下,難保台電與剩下不到八個月的行政團隊,不會為了延續核一核二廠運作、避免因用畢核燃料棒無處貯存提前除役,而強渡關山進行招標簽約,解決燃眉之急。要花費百億公帑的究竟核燃料境外再處理是什麼?對台灣核廢處理又有怎樣的影響?本文將延續上一篇核後端的中間貯存說明,帶領大家初步了解「核燃料再處理」。 號稱核燃料棒處理的第二種選擇 根據目前國際核燃料棒處理經驗,核電廠用畢燃料棒的經濕式貯存程序降溫至一個較安全的溫度後,處理方式大致有兩大型態,第一種先安放在乾式貯存場進行中間貯存,並等待最終貯存的直接處理方式;另一種則是先經「核燃料再處理」,將用畢燃料棒內可被重新利用的「鈽」和「鈾」分離出來,做成MOX燃料繼續提供發電使用,並將其他不可再利用的高階核廢料用玻璃封裝,存放在中間貯存場等待直接處理。 由於核燃料經過再處理後,可以讓核廢料的體積減少,增加中間貯存場燃料棒存放數量,又可以讓分離出來的鈽和鈾得到重新利用的機會,因此早年使用核電的國家都將核燃料再處理視為合理處置作法。但隨著各國日漸意識到核電對環境永續發展產生的危險性與隱藏成本,以及再處理後產生的「鈽」被利用做為核子武器使用的可能性,因此在冷戰結束、核武限縮的國際趨勢下,歐美許多國家的核燃料再處理工廠陸續停止運作,全球僅少數核武國家的再處理工廠仍維持運作,其中對用畢核燃料提供商業再處理服務的國家,只有法國、英國,而委託再處理的主要國家則是德國、日本等。 境外再處理只是高階核廢處理的迂迴戰術 然而,核燃料棒「境外」再處理,對委託國而言,並非將核廢料放置在境外,而是支付高額費用委請海外再處理工廠,將可能再利用的鈽、鈾分離,製作成可供快中子增殖反應爐使用的MOX燃料,重複進行核能發電,藉以縮減須最終貯存的高階核廢料體積、半衰期,一旦處理完畢仍須送回國內使用或貯存。因此,委託國面對再處理過的核廢料,終需面對中間貯存至最終貯存的保管、保存歷程,因此對於委託國而言,核燃料再處理可說是以金錢換取時間與空間的核廢處理迂迴戰術。 但這樣的迂迴處理方法,對台灣而言,卻可能是花了大錢卻得不到太大的好處。其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由於台灣並沒有使用MOX燃料的反應爐,因此境外處理產生的鈽、鈾,不僅不能提供國內發電使用,還須另外找尋MOX燃料使用者或再再處理者,故可能產生額外的後續相關處理費用;第二、由於能否再利用的核燃料再處理產物主要由被委託國的再處理工廠認定,一旦被認定不可再處理與再利用的核廢料,不論高、低階均將送回委託國,因此面對再處理產生龐大低階核廢料,對於積極發展核燃料再處理技術的日本與法、英的合約,是以高階核廢料的回收來交換低階核廢料的當地處理,但台灣自身無高階核燃料再處理的需求與能力,在不具備談判籌碼情況下,低階廢料恐須運回國內,造成最終處置的核廢料總體積不減反增。 揚湯止沸的核燃料再處理計畫 面對新北市的核一廠乾式貯存場因水土保持卡關、遲遲無法使用的情況下,台電不斷強調核燃料再處理招標案通關與否,攸關核一、核二廠能否於明年五月、後年十一月後持續運轉至除役年限,以及日後可能產生的缺電危機、管理風險,來強化該預算案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但從國際經驗觀察台灣所面對核燃料棒的境外再處理所產生後續處理與費用,絕對不是像台電所告訴我們的,花個百億台幣,將1,200根用畢燃料棒送出國、眼不見為淨、花錢消災的境外再處理就能解決的。而且20年後全民仍得買單,所有須送回台灣貯存的已經過再處理過的高低核廢料,所產生最終處置費用。 事實上,核燃料棒的境外再處理所產生龐大的財務成本、運輸過程可能社會風險,在國際爭議不斷下,多數國家已經開始避免採用境外再處理方式,轉向以直接處置,在國內尋求最終貯存地點探勘與貯存技術的研發。 因此,台電所提出的再處理計畫,只不過是揚湯止沸的無謀政策,對解決台灣核廢料處理根本問題並無助益。明顯地只是為了避免核一、核二廠提早除役,在短期間讓核一、二廠可以持續放置新的燃料棒,就任意的提出核後端基金的百億元的動用計畫。更糟糕的是,這百億元預算並不是投資在台灣的核廢處理基礎與安全的建設上,而是支付了海外公司高額的核廢料境外再處理費用,讓台灣核廢處理可以多喘息一段時間。 從核電廠燃料棒貯存池爆滿、乾式貯存場的設計問題,到最終貯存處置地的評估探勘與建設,台電對於台灣人民對核電發展與核安確保,一直未能及早、正面、積極回應問題,只想的用迂迴戰術來延長核電使用與拖延核廢的處理,至今仍無法真正讓台灣至今使用核電而產生的高、低階核廢的處置,朝最終貯存更進一步。在我們仍無法用選票與意志改變台電與政府思維前,至少要做到持續監督、施壓,別讓台電成為核後端基金的金光黨。 本文作者:葉懿倫(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 研究員)、陳冠霖(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 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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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私立,一同行動 那麼,要如何更有效地讓整體托育環境達到「平價又優質」的目標呢?市府、學界及社團倡議者是否可以考慮聯合「私立托嬰機構」,一起來達成平價托育的目標,而不是讓「私立托嬰機構」消滅? 舉例而言,為了節能減碳降低空氣污染,市府鼓勵是市民乘坐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公車、捷運,但市府也不會採取打壓計程車的手段,否則,沒有計程車的城市,反而刺激民眾自行開車。換言之,當公托不足時,私托或保母就有存在必要,否則還是無法滿足托育的需求。正是私營存在,促使其提昇品質,亦應是台北市政府此方案的設計考量。 「私立托嬰機構」雖名為私人,但目前因為公托「不足」、「不均」,從而也取得了「公共性」,扮演補充性角色。由此觀之,補助「私立托嬰機構」,也並不能單純視為補貼業者,在私托具備高度公共性之下,補貼私托成本其實仍是補助大多數的市民。倘若,公部門經費可補助私托,讓將子女送往私托機構照顧的家庭,得到如送往公托照顧者一樣的對待,則政策受益的覆蓋率將大幅提高。事實上,類似方式教育部也曾經採用。民國59年政府推動「九年國教」,當時台灣根本沒有足夠的國中,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廳便要求各縣市推行「代用國中」,徵用國中不足地區的私立中學為代用國中,配置學區,讓學生免試入學(不可以挑學生),其收費標準如同一般公立國中(免學費,而僅些許個人雜費),由政府負擔大部分的辦學成本。等到各縣立國中陸續補足才慢慢退場,最後四所代用國中遲至2002年才退場。 上述例子可以供托育政策參考,以量變代替質變,漸進式地將整個市場扭轉,保有「普及」(公校),卻仍兼顧「獨特」(私校)。直到公托足夠,而在那時選擇私立的家庭不是因為抽籤不到公托、無法進入公托,而是為了更優質或其他考量,那時,私托才從公共性、補充性的角色,轉為「升等」、甚至是「稀有」的地位。 「居家保母」與「社區公共保母」的疑慮 台北市這項政策主要針對機構式的私托進行補貼,那麼「加碼補助保母而抑制保母價格」,是否可行呢?就外部性的考量,本文認為不宜。「保母」在公定價格之外本就會有其他非正式價金(如三節禮金或紅包,難以規範);而居家花用,其收支亦未能透明接受監督。其次,保母的照顧方式其實是一種無法喘息的勞動,對保母的勞動條件不利,當然有損嬰幼兒的權益;在家照顧,較難檢驗品質。而就照顧嬰幼兒這項工作而言,非親屬托育的專業保母照顧,本質應是量身訂做,專業必須更提升、價格本來就會更貴,這當是取得職業保母這項專業服務必要的支付。 至於創新模式,「社區公共保母」,此乃介於「居家保母」與「私托」例之間的模式,也是一種陽春版的「公辦托嬰機構」。本文認為當可以實驗型態容許民間申請辦理,但,必須注意: 1.這是一項沒有驗證過的措施,試辦之初,仍請審慎並記錄內部運作狀況,以及對社區、對既有市場之影響。 2.「社區公共保母」可能較適合鄉鎮型之聚落或市郊社區,因其嬰幼兒人數未足以支撐一個公辦民營的「公托」。但在人口稠密之都心區,若收托人數已可以支持新設公托,則僅花用一點預算辦理的「陽春版」的「類公托」,讓機構不像機構、專業不像專業,則恐將拉低環境品質以及幼保員勞動待遇而已。這樣的托育型態雖可行,但就政策評價而言,這樣的對策並非將資源花在最急迫與最適切的地方。 期待一個促成優質職場環境的平價托嬰對策 最後,回到台北市政府正在推動的「平價托嬰」模式,這是對私人機構的財務補貼,進而抑制其價格,並有效減輕家庭負擔。但我們認為:政策有引領市場的作用,尤其對於薪資水平,政府應透過補助,促使優質從業人員留在職場;同使促使其收支透明,讓其價格如實地反映成本,讓從業員工獲得合理待遇實現其職業理想,成為一種具有「社會企業」意義的新型托兒服務產業,帶動整個托育市場朝向優質化,而非以管制、抓賊、齊一管理、壓低水平的方式,來達成政績帳面上的補助量,罔顧品質。 什麼是最適合的「平價托育」對策?當看人均密度、居民偏好、市場供給等城鄉差距之不同而定,在保有各種托育型態下,地方政府考慮的當是促使整體托育優質化,若要兼顧勞動政策面向之附帶效益,則在提昇婦女就勞參率之外,如何促使托育職場的進化,提昇人員專業等作為,更是與托育品質高度相關。是以政府訂定所謂「平價」價格時,宜更為謹慎、周延,才能盡可能地造福下一代市民。 文章作者:李重志(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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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繼「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保母」政策之後,計畫於明年推出「平價托育補助」政策,預算增編「2歲以下兒童托育補助1.8億元」。未來只要家長將2歲以下幼童,送至「簽約」的私立托嬰中心(後文簡稱私托)或社區保母,就可再多領二千至三千元不等補助,此消息一傳開,引發各界注目。而台北市社會局也將在各地區辦理說明會,對私托的簽約、定價等後續細節,進行意見蒐集。 平價托嬰政策雖立益良善,在財源無慮的台北市倘能順利開辦,對正在努力打拼新手爸媽而言當然是件福音,但以市府財政支出而言,是不是真的「把錢花在刀口上」呢?而對於其他財源短絀的縣市而言,若有心仿效,則適合以怎樣的方式來打造「友善生養」的城市,而不只是讓托嬰政策成為執政績效叫賣場,競相爭喊「平價、平價」呢? 台灣俗又大碗的飲食消費文化,已經直接、間接地讓黑心食品充斥,而今,連我們的托嬰服務也要追求這樣市場環境嗎? 政策制定過程中,必須兼顧「目的」與「手段」。一般而言,政策執行的目的,可分為「主要目的」、「附帶效益」,政策推動當抓取「主要目的」而後才兼顧「附加利益」。所以本案當前的目的應該是:「解決父母托嬰問題,改善少子化現象」,其次才是如「增加婦女勞參率」等,台北市社會局所訴諸附加利益。因此,我們先來關注「主要目的」,即「托育負擔以及托育普及」,來討論台北市托育對策與手段的適切性。 從現行政策發展,台北市打造友善托育環境所採取的手段是:「增加平價托嬰管道」。目前,台北市兩歲以下托育管道主要有以下三種:居家式的「居家保母」、機構式的「私立托嬰機構」(「私托」)與「公辦托嬰機構」(「公托」)、以及新創的「社區公共保母托嬰」(源自「三個保母十個娃」等民間團體構想),以下分別討論。 「居家保母」供需缺口落差大 「居家保母」可不可以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策略呢?就資料顯示,目前台北市「居家保母」的「可供給量」與「現實服務量」的差距頗大。這可能來自保母收托意願低、家長容許增加收托人數的期望值低,故保母收納的彈性最弱。從另一角度而言,每加一個保母,頂多增加兩個小朋友,若是機構,可以增加五個。再者,保母在托育人力供給市場的留置時間不定(例如親屬保母,如祖父母,在孫子長大之後未必有意願繼續帶小孩)。所以,純就財務效益而言,以增加「保母供給」方式來增加收托量的政策,若不能大幅增加保母人數,改變市民選擇保母的主觀意願,對實質托育服務供需缺口,很難產生足夠的效益。 然而,居家保母在托育服務市場上有其優勢,特別是對於那些想為自己孩子「量身訂做、個別照顧」的家長而言,更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在就業政策裡,將居家保母納入托育人力體系。故由市府出資補貼保母資格取得之受訓、考照,其後採取較為自由的管理方式,市府監督品質與市場妥善運作,如同現狀即可。補貼不能解決公托覆蓋率不足其次,機構式的托育服務,又可分為「私立托嬰機構」、「公辦托嬰機構」。這兩種各有特色,收托勞動效益,較「居家保母」好,在市府補貼的財政的觀點上似應鼓勵這兩種模式,但在實務上仍有「普設公托」(如新北市對策),以及「整合私托」(如此次台北市對策)等政策取向差異。如果預算足夠,市政府可以多設「公辦托嬰機構」(負擔一切費用);但預算不足,該怎麼做才能把每分錢發揮最高效益?是補貼既有公托?還是補助私托? 我們以「公共性」為思考的基礎,先來看「公托」的情形。目前現況是:台北市「公辦托嬰機構」一位難求,必須抽籤入園,也因此「公托」單一機構收托人數較一般的「私托」多(這也是收托人數較少、靠口碑維持的「私托」得以與「公托」競爭的優勢),可見「公托」顯然尚未足夠,否則「私立托嬰機構」豈能有上百家的市場規模。換言之,「公托」可提供服務量或許要到公立國中小的規模(覆蓋率約90%以上)或近似,才可以稱為之覆蓋率足夠。 但在現行市政預算限制下,若不採新設「公辦托嬰機構」,只是在既有的「公辦托嬰機構」上增加補助,其結果並沒有讓更多市民受惠,只是淪為錦上添花,平添爭議。又由於目前市府推動的「公辦托嬰機構」,是採取「公辦民營」或是「公有民營」的模式,其結果也是補助私人機構,而這些機構常是新組成或從業員年資較淺的私法人。社會福利政策的外部性評估 台灣社福政策的主管機關,在政策規劃時,總以「公共福利」出發,不若產經部門會設計規劃如「促產條例」、「產新條例」,補貼、租稅等獎勵鼓勵私人投入產業發展、健全市場,相較之下,社福公部門為避免以社會福利的服務市場化,總是畏懼圖利之嫌、忌諱對私人機構進行補貼,往往僅關注、甚或依賴非營利組織(NPO),但這樣的結果卻未必能真正的健全化「托嬰」、「長照」等社會服務的供、需市場,甚至可能導致勞動條件的進一步惡化。 事實上,非營利組織也是私人機構,其營運成本未必比私人機構低廉。若能以低廉的營運成本運作,通常來自於大量志工,這些非正規的勞動供給,進而壓低勞動服務的成本,也因此許多非營利組織是無力提供較為優質的器材設備,或是留下有經驗的員工。當社會大眾與政府為避免「福利」營利化時,造而過度期望非營利組織就可以幫助政府織補社會安全網,並將政策執行簡化成非營利組織的委辦、補貼,其結果不僅未能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務,甚至會造成非營利組織以「公益」為名,苛扣勞動力(往往是年輕人)、剝削其愛心,拉低工資水平等負面影響。因此,當一個政府用把「平價」當作托育政策的目標,不論是補貼私托、非營利組織其可能的外部性,在制度規劃前就應該仔細思考的。 「粗廉主義」地辦學,損失還是孩子。 文章作者:李重志(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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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時代力量立委參選人與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召開記者會,公開質疑原能會於8月7日通過「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建築執照,是「假中期貯存之名,行最終貯存之實」。這一場記者會,可說是非核家園的進步力量對政策復辟計畫,所開出第一發警告槍響,也是進步力量所敲響的第一聲全民監督預備鐘。 為了讓主張核電歸零的臺灣青世代們,提早準備「核能發電後端」的攻防戰,提高核後端因應的公民參與的認知與強度,起身擔任監督臺灣核後端決策巨頭的重要尖兵。 以為青年發聲的目標的「慕哲青頭殼」,持續推出一系列的核後端的介紹與分析,讓關心臺灣的青年們,在臺灣正值三座核電廠延役與否的敏感時機,更簡單清楚的了解臺灣在面對「核電之後」的後端營運、技術處理、政策挑戰。 因此,本次我們就先依循記者會所提出的「核廢料貯存」進行一些簡單的解釋以及相關問題的說明。 燃料棒的「溼式」與「乾式」貯存方式 所謂的燃料棒溼式貯存,係指核電廠使用的核燃料棒在使用完畢之後,將燃料棒放置於圍阻體冷卻水池內的貯存方式。由於冷卻水池內的水具有屏蔽輻射的效果,加上核燃料棒一經使用後,就會持續不斷地進行衰變產生高熱,必須要浸泡在燃料池內約5~10年等待溫度下降,才能夠移出冷卻水池進行後續處理,因此濕式貯存可說是高階核燃料棒使用後的第一階段貯存處理。 但溼式貯存的冷卻池通常設置在反應爐的圍阻體內,所以能夠容納的燃料棒數量與當初興建規劃的空間有關。因此,當核電廠發現冷卻池貯存空間不足,又想要繼續利用該反應爐發電,就開發出了「乾式貯存法」。 所謂核燃料棒乾式貯存法,係指將經過了5~10年溼式貯存的用畢且已降溫的燃料棒,從冷卻池中移轉至特製的金屬容器內,再以銲接或是鉚釘封閉,並在容器內部添加惰性氣體氦氣,來穩定燃料護套,且還會在金屬容器外以鋼筋混凝土保護,避免輻射外洩,並抵抗劇烈衝擊、龍捲風、淹水、重物落下等種種考驗。但此刻的燃料棒仍具有攝氏200度以上的高溫,所以仍須以空氣對流冷卻降溫。 乾式、溼式貯存方式的可能風險 不論乾式或溼式的燃料棒貯存方式,都存在一定程度風險。溼式貯存因需要持續不斷進行水循環,所以電力設備的穩定相當重要,一旦循環機制因特殊原因而產生故障時,高升的水溫甚至可能導致核電廠的圍阻體破損。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福島核災,第一核電廠的4號機即使在歲修停止運轉期間,仍因地震斷電導致溼式貯存冷卻系統失效而引發氫爆。 除此之外,乾式貯存桶雖有多層避免輻射物外洩的設計,但跟據美國的貯存經驗,靠近海岸、湖泊等水源區的乾式貯存桶,外殼容易受到鹽分的腐蝕,30年之內就有龜裂的可能,而內部填充的氦氣若存在雜質也有可能產生腐蝕。從國外的眾多經驗,乾式貯存桶是有使用年限暫存設備,而非10萬年核廢的最終貯存場。 換言之,乾式貯存桶的設計與開發,是為了移動與暫時性存放冷卻池內用畢且已降溫、可不再透過水循環的燃料棒,方便運送至回收再處理機構進行再處理,或中期貯存專門保管的地區,所以絕不該是非高階核廢料的中期貯存或是最終貯存的永久儲存設備。 核一廠露天乾式貯存的潛在危機 基本上,乾式貯存或溼式貯存,只能算是核能用畢燃料棒的散熱處理階段,放射性相當強烈。因此,一旦乾式貯存桶因運載過程、地震、侵蝕等,造成桶身破損,輻射線就有可能因外洩,而滲透到土壤、進入水循環或是其他生物作為載具,影響到自然環境跟人類健康。 面對臺灣核電廠靠海,全天受到帶有鹽份海風侵襲,全國位於地震帶,地狹人稠,搬運與貯存核電廠內的燃料棒,本來就存在高度風險。為了防止輻射外洩,乾式貯存桶的重量、體積相當可觀,須以特製運送貨車載運至乾貯場,採低速行駛避免貯存桶摔落,才能達到運送安全,以目前臺灣道路條件與狀況,既使運送距離短,但臺灣也沒有任何本錢讓意外災害發生。加上,美國核管會曾於2012年11月,以美國案例,對核一廠乾式貯存所使用的304L不鏽鋼材質,提出在鹽分侵蝕易產生裂縫的警告,更加深了核一廠露天乾式貯存的潛在危機。 最終貯存爭議無解下的暫存變中貯 事實上,全世界仍沒有一個國家真正進入到核電的最終貯存階段,目前進展最快速的芬蘭與瑞典雖已規劃確切的永久貯存地點,但也只是進入到建設階段。因此,當前對臺灣核廢料最終貯存場仍只是想像的名詞,且就天然環境、氣候條件與國際發展,恐怕是現階段具備投票權的臺灣人都無法解決的問題,而面對臺灣現階段這個比人民更加短視的政府,當然也不會想的那麼遠。 既然最終貯存無解、沒有保證核安的那一天,對一個短視近利、便宜行事的政府而言,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的啟用與建設,自然而然不是為了解決漫漫無期的核燃料的最終貯存,而是要解決眼前圍阻體燃料池客滿,用畢燃料棒無路可退、新燃料無處可插的核電廠停擺問題。現階段政府一切的核電設施規劃,看似為解決核廢料問題,實為核電廠延役而準備,甚至罔顧人民生命安全的,讓作為核燃料棒暫時存放設備的乾式貯存桶,成為高階核廢料的中期貯存場。 不到一年的看守內閣,卻急著讓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的建築執照批准,此一決策可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核能復辟陽謀!聽到警告鐘聲的青世代們,應該及早為未來的抗核之路做好準備。 本文作者:葉懿倫、陳冠霖 (慕哲社會創新研究中心研究員、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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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國民黨主動對外公布黨產處理情形,宣稱「爭議性黨產」僅剩6筆土地、4筆建物尚待處理,並將於今年7月底前以回贈方式執行完畢。被國際媒體譽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僅剩10筆不動產具有爭議性?此番說詞不僅讓輿論譁然,更與昔日「行政院黨產網站」清查結果不符。 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我國於2005年12月公布施行政府資訊公開法。昔日黨國威權統治時期,中國國民黨濫用執政優勢地位,國庫通黨庫、特權經營情形嚴重,相關資訊卻流傳於民間,卻無政府官方資料可供驗證。有鑑於此,行政院於2006年10月的「追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相關問題」第3次會議裡,除要求各主辦機關於2007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報告外,為使社會大眾了解事實真相,並命行政院研考會應於2007年1月前完成建置政府清查國民黨黨產與黨營事業資料之專屬網站。旋後「行政院黨產網站」如期上線,陳列各部會清查結果。這些寶貴資訊是首次由公務體系彙整清查、具官方公信力的資料,包括央行違法無息放款給國民黨案、國民黨與退輔會於欣字輩瓦斯公司持股狀況、教育部歷年補助救國團金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取自國家資產之土地清冊等資料都完整呈現,讓全民公斷。 這一連投入心力進行的黨產查證與公開的工程,與政黨公平競爭與民主深化息息相關,應超越藍綠意識型態對立。尤其是於2008年大選前宣稱要「面對歷史、像全民交代」的中國國民黨而言,取得政權後更應繼續辦理查證與相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豈料這個政府官方網站居然於2008年5月19日傍晚靜悄悄地被行政院研考會移除。過去政府發布的相關行政命令或黨產資料,也馬上從國產局等政府機關的網站上移除,行徑猶如嫌犯湮滅不利證據一樣。至於到底是奉誰的指令,讓行政院官員在政權輪替前夕膽敢移除此一重要的政府公開資訊,迄今仍是未解迷團。 今年年初,行政院高舉「開放資訊」(Open Data)理念,宣稱將以網站提供民眾關切的政府重要政策資料。有鑑於黨產乃國人數十年來高度關切的公共議題,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於今年3月17日於質詢時要求行政院長毛治國將行政院黨產網站。當時毛院長當場允諾「可以把以前處理過的資料公開,會責成財政部來做這件事」,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完整報告。同時行政院也於當月20日正式發文財政部,要求依照毛院長對立委的承諾辦理。遺憾的是,1個月過去了,行政院毛院長公然跳票,4月底行政院以「必須要由立法院決議,行政院才能恢復上網」云云當作理由,悍然將黨產資料排除於Open Data範疇。 立法院所作成的「法定外決議」僅具參考性質,原則不產生拘束行政機關效力。這是行政高階文官面對國會琳瑯滿目決議的基本ABC常識,縱橫官場長達20餘年的毛院長又怎會不知?行政院前述辯解破綻明顯,一望即知。如此「不專業」理由背後,毛院長似乎在向台灣人民偷打暗號。簡單解碼翻譯,行政院言下之意是「除非明年1月選舉由非中國國民黨取得執政權,且國會亦由非中國國民黨陣營取得多數席次,否則消失的『行政院黨產網站』將永無重見天日機會」! 文末,回歸主題。想知道中國國民黨及其黨營事業、附隨組織取自國家資產情形嗎?想瞭解政府歷年對國民黨黨營事業、相關附隨組織委辦及補助經費數額以及減免稅捐情形嗎?想閱讀軍公教人員黨職併公職調查報告嗎?想知道行政院退輔會對國民黨特權經營事業12家天然氣公司的官方說法嗎?想翻閱行政院青輔會歷年對救國團補助項目明細表嗎?機會來了,明年1月16日總統暨國會大選,用選票讓「行政院黨產網站」重新上架! 本文作者: 羅承宗 (南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員) 個人網站: 查爾斯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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