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除了大力行銷平潭綜合實驗區外,疑似也透過金錢購買台灣媒體。根據記者取得的「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包括廈門市政府等單位疑似以金錢購買中國時報新聞方式進行置入行銷。而廈門市政府新聞處長陳相華也向記者表示,中時發票來後,印章蓋好,就會將錢匯到中國時報北京代理商那裡。不過,中時總編輯張景為昨(29)晚則表示,根據他瞭解雙方並沒有金錢往來關係。

新聞置入性行銷引發學者抗議。而台灣媒體不僅在國內受到政府、廠商置入影響,連中國各省市政府也來參一咖。監察委員吳豐山就曾調查後,據此對陸委會等單位提出糾正。在調查報告裡,吳豐山表示,監察院也掌握中國大陸與台灣媒體〇〇〇系列報導之合約書,條文載明雙方「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有對價關係,以金錢購買新聞,涉及置入性行銷。

而記者取得的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資料,則以繁體字書寫。內容疑似在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前,即已對來台這5天的行程如何採訪,以及報導的版面進行規劃。更重要的在部分項目裡提及「廈門外加預算」,似乎透露不僅福建省政府出錢購買中時相關版面,連廈門市政府也跟進,針對其首長訪台事宜,另以「外加預算」方式購買相關新聞。

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涵蓋了「採訪日期」、「行程時間」、「重點採訪事宜」外,也包括刊出的「媒體別」、「版面安排考量」、「刊出日期」等項目。

舉例來說,3月24日上午在「重點採訪事宜」欄裡提及「蘇樹林省長、陳樺副市長、倪岳峰副省長、國台辦經濟局徐莽局長抵達台中隨後參訪台中港,台中港與廈門、平潭開通客滾航線」,在版面安排上就寫清楚需「大一則」,3/25日刊出。

進一步比對3月25日中國時報A12版報導版面後,的確出現「福建省長:今年力推28萬人次遊台 蘇樹林『鄉情親情之旅』 率千名首發團抵台中」一則報導。

而有的「版面安排考量」裡,除了「大一則」、「小一則」外,有的還出現「大一則+圖」或「700字一則」或「人物專訪一篇800字+照片」。

此外,從該文件裡看,除了福建省政府疑似出錢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外,廈門市政府也另行出錢進行置入。例如3月24、25日行程就出現「廈門外加預算」等字眼,其中24日台中公園開幕式還要求記者現場採訪前「找陳相華處長稍做溝通,新聞3/25刊出」。而在25日行程裡也提到「在台北遠企飯店專訪廈門副市長3/28日刊出」以及「要從台北派記者」。

由於福建省長蘇樹林是於24日抵台,28日離開。而記者則於27日取得這份「宣傳計畫」,為避免遭有心人士誤導,及謹慎查證之故,新頭殼則等到29日中國時報全部刊出所有新聞後,確定所有預先規劃的採訪、版面安排與隨後出刊報導的確大致相符後,才決定對外報導此事。

在內容比對部分,這份宣傳計畫的確跟事後出現在中國時報版面的報導內文,在基本結構上大致相符。有時則是把「大一則」跟「小一則」合併處理。不過,如果有提及「圖」或「照片」等要求,事後版面裡也都有刊出。

記者也於28日,當廈門市新聞處長陳相華還在台灣訪問時,佯裝成中國時報管理處人員打電話向他確認。在提及28日中國時報登出的「廈門市長拜會林豐正、工商界」報導時,陳相華則向記者抱怨,報導中搭配的照片(廈門海灣大橋)提供者的「落款」有誤,寫成廈門市新聞處提供,但應該是另一個部門才對。「因為我本身是新聞處,怕會引起(別的部門)誤會」。

為了再確認兩造間可能涉及金錢交易,記者也特地提及刊登後的匯款事宜。對此,陳相華說,「我回去後,你們(中國時報)國內不是都有家代理的嗎?我們以前有個協議,然後我們簽了協議後,他們蓋好章,給我看,我沒有意見後,蓋完章後,然後你們就發票傳過來,我就匯款到你們指定的帳戶,以前也是這個模式」。

對於這次廈門市以「外加」方式與中國時報刊登,記者再追問,到底是全部向福建省政府請款,還是個別向廈門市政府請款?陳相華則說,「就我們廈門市政府這邊」。

陳相華口中的中國時報北京代理可能就是指「旺旺中時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對此,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執行副總經理羊曉東表示,並沒有看到記者所提的「宣傳計畫」這份文件,他並不清楚。至於記者表示,是否需要將「宣傳計畫」傳真給他後再進行訪問,羊曉東則說,這並非他的業務,也沒看到這份文件,所以沒辦法回應。至於旺旺中時傳媒北京是否還在代理中國對台廣告,羊則表示,「你們查證的東西,我並不清楚,所以沒辦法回應」。

而新上任的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在記者查證時則表示,根據他去瞭解旺旺中時駐北京機構的確有製作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主要是作為福建省長來台新聞協調之用。不過,雙方間並無金錢往來關係。

對此,長期關心新聞置入行銷的中正大學傳播管理系副教授管中祥表示,顯然兩造的說法充滿了矛盾,中國時報應該主動對外說明;同時,陸委會也曾表示,中國省市政府不得來台進行新聞置入活動,因此,陸委會等主管機關也該主動調查。

新聞置入性行銷不但違背新聞專業,對於大陸向台灣媒體進行置入行銷一事,監察院也曾對陸委會的「怠失」、「卸責」提出糾正過。過去台灣媒體接受對岸新聞置入時,通常以大幅全版的「專輯」方式刊登,雖然一般民眾很難辨識,但媒體圈內卻還是容易看得出端倪。而這次福建省長來台宣傳計畫,如果也真的是涉及金錢的置入行銷,以這樣化整為零,夾雜在新聞報導裡的模式,即便專業人士恐怕也不容易判讀出來了。

廈門市新聞處長陳相華抱怨3月28日中國時報A13版刊出的報導的照片,提供單位誤植為「新聞處」,怕引起他們其他部門的意見。圖:翻拍自中國時報。   

3月26日中國時報A11版刊登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的新聞半版。與「宣傳計畫」預定的則數稍有差距。但報導方向與茶農話家常、平潭綜合實驗區、廈門綜改方案則一致。圖:翻拍自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