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保團體要求NCC強制製造商標示手機電磁波SAR值(電磁波能量比吸收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陳正倉今天下午回應表示,NCC已將各款手機SAR值公佈於網站上供民眾查詢,而關於在手機上標註警語及SAR值,NCC也早在2010年就訂出相關規範來要求業者,希望能給消費者足夠的資訊來選購適合的手機。

陳正倉說,NCC非常關心民眾的健康,所以在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後,立即搜集市面上1300款手機的SAR,並刊登在NCC網站上供民眾查詢。陳正倉強調,NCC規範的SAR值限制是不得超過2.0W/kg,不過根據NCC調查,目前市售手機的SAR值約在1.83W/kg至0.016K/kg之間,所以民眾可以放心。

NCC簡任技正陳春木則補充說,NCC已在2010年7月23日修正《行動電話技術規範》,要求廠商必須在「手機本體適當位置、設備外包裝及使用說明書」加註警語及SAR值,供消費者參考,所以目前市售手機都可以在機身或是包裝、說明書上看到相關警語及SAR值,做為選購時的依據。

對於環保團體要求一定在手機背蓋列出SAR值,陳春木則坦承業者反彈壓力很大,因為不少業者認為標註SAR值字樣會影響手機的造型及美觀,消費者也會覺得有字樣很醜,這部分NCC還需要再與業者商討出一個可行的解決方式。

對於NCC的回應,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則指出,台灣SAR值限制2.0K/kg太寬鬆,2007年就有學者公開主張,以人體健康來說SAR值限制應該是0.1K/kg以下。陳椒華強調,退而求其次,也應該以美國官方的定的1.6K/kg為標準。

陳椒華也建議,如果擔心消費者會怕手機不美觀,可以用貼紙的方式將SAR值標註在手機背蓋,讓消費能清楚知道每款手機的電磁波強度,如果不喜歡消費者也可以回家就撕掉,完全不會對業者造成困擾。她還要求手機賣場的展示機也要標明SAR值,這樣才能讓消費者有選擇的依據。

陳椒華說,很多台灣人使用的手機其SAR值都超過1.5,但反觀韓國廠商卻不斷研發低電磁波、低SAR值的手機,所以她也建議NCC應該鼓勵台灣廠商生產低電磁波的手機,這樣民眾的健康才有所保障。

NCC手機SAR值公佈網頁: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259&law_sn=1800&sn_f=1800&is_history=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