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在今(28)日發表的2010年度報告指出,中國於去年處死「數千」人,數目最多,處死人數比其他國家加總起來還要多。而台灣在歷經4年的停止死刑執行後,與另外5個國家一樣,重啟死刑。人權團體認為,這都是全球廢死趨勢下的負面狀況。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祕書長楊宗澧引述全球報告指出,2010年各國執行死刑的方式包括:斬首(沙烏地阿拉伯)、電椅(美國)、絞刑(孟加拉、埃及、兩伊、馬來西亞、朝鮮、日、星等國)、注射毒劑(中、美等國)、槍決(白俄羅斯、朝鮮、中、美、台等國)。

他說,一個國家是否廢死與經濟發展程度無關,20大工業國(G20)之中,有4個國家在去年執行死刑。非洲聯盟53個會員國之中,有36個國家在法律上或實際上廢除了死刑。大英國協54個會員國之中,有4個國家執行。東南亞國協10個會員國之中,有3國執行。聯合國192個會員國之中,有21個國家處決死刑犯。

楊宗澧點出全球廢死的趨勢說,該組織從1977年開始在全球推動反對死刑的運動。當年,只有16個國家廢除死刑。30多年後的今天,已經有139個國家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廢除死刑。有58個國家仍然保留死刑,但已極少使用。事實上,在過去10年內,廢除死刑的進展相當驚人,有超過30個國家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廢除死刑,這個正面的趨勢在2010年維持不變。

該組織台灣分會理事林淑雅說,在正面的趨勢下,也有負面的狀況,曾經暫停執行死刑的一些國家,包括白俄羅斯、巴林、赤道幾內亞、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索馬利亞和台灣,在去年都重啟死刑。還有中國把被處死的人數列為國家機密,概估處死總數比全球其他國家加總還要多,這都令人關注。

網友可透過本新聞所附影片,概覽2010年全球死刑報告(影片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所製作)。

林淑雅認為,死刑並不是維持正義的方式,在這世上,有些被告在訴訟上缺乏協助,也看得到審理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偵查也未能完全屏除刑求,甚至還有政治干預司法的狀況,而人命不可回復,江國慶被誤殺案,就是遺憾的例證。

由於台灣已簽署聯合國2人權公約,但大法官卻認為,執行死刑並沒有違憲的問題,也不牴觸公約;廢死聯盟副召集人高涌誠嘲諷地說:「大法官已淪為國際人權界的笑柄。」

高涌誠也為廢死的進程,對政府提出10項建議如下:

1.暫停死刑執行。

2.在暫停死刑執行期間,應提出「台灣邁向廢除死刑」的步驟、時程表及提出替代死刑的刑罰方案,並尋求社會共識。

3.加強被害人保護制度。

4.積極修法,包括(1)死刑判決由合議庭一致決為之;(2)最高法院針對死刑案件開言詞辯論;(3)死刑案件第三審要律師強制辯護;(4)修改赦免法;(5)及其它違背兩公約的死刑相關法令。

5.死刑執行訊息應透明,包括應事先通知家屬及公佈執行名單及時間;同時主管機關也應定期公佈死刑統計資訊,如死刑犯的性別、年紀、社經地位、是否為精神、智能障礙者、是否為累犯等;檢察官求處死刑、法官判處死刑的數據;被判處死刑的主要罪名以及犯罪率等統計。

6.邀請專家學者對法官、檢察官宣講與廢除死刑相關之國際趨勢,加強推動法官、檢察官的國際人權法教育。

7.加強、落實監獄的教化功能。

8.建置嚴格的假釋審核機制及假釋後的更生輔導。

9.改進待決死囚在監所中的人道處遇方式。

10.重新思考死囚器官捐贈的倫理問題。